內政部移民署 服務站設置專業移民服務人 - 考試
By Sandy
at 2018-01-02T12:40
at 2018-01-02T12:40
Table of Contents
配內政部移民署
服務站設置專業移民服務人員
工作內容和待遇說明
https://www.dropbox.com/s/ts3jcuofb6hpruy/%E7%A4%BE%E5%B7%A5%E4%BA%BA%E5%93%A1%E6%8B%9B%E5%8B%9F%E8%AA%AA%E6%98%8E.doc?dl=0
1、 專案說明
1、 專案名稱
內政 部移民署(以下簡稱本署)107年度服務站設置專業移民服務人員勞務委託案(以下簡稱本案)。
2、 專案目標
為建構本署各服務站成為移民服務諮詢之轉介平臺,配合執行多元照顧輔導措施,強化本署移民輔導功能,由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款及本署自籌款共同於25個服務站設置專業移民服務人員。
3、 專案時程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2、 需求說明
1、 工作內容
(1) 生活適應輔導
1.執行新住民初入境關懷訪談及家庭教育課程,建立新住民及其家庭基本
資料、需求,並協助宣導我國各項涉及新住民之相關措施,俾利其了解
相關權利及義務。
2.協助服務站發掘個案,進行訪視,遇有遭受家暴、兒少保護、特殊個案
及時轉介,並對身分、居留困境研議、協助等,予以適切性輔導。
3.結合政府與民間團體之資源,強化服務站為移民輔導網絡與資訊溝通平
臺,提供新住民各項權益及轉介服務。
4.協助辦理相關教育訓練,以提升服務站同仁及移民服務志工對新住民服
務之文化敏感度及工作品質。
(2) 落實觀念宣導
1.協助服務站辦理多元文化交流講座。
2.配合服務站行動服務列車,結合社區移民輔導網絡單位,共同辦理關懷
新住民宣導活動。
(3) 家戶關懷訪視:透過一般電訪、個案訪視及其他交流活動,蒐集地區相關移民生活現況資訊,並提出報告及建議,俾利作為政府未來制定相關政策之依據。
2、 工作場地:本署25處縣市服務站(如附表1,遇廳舍遷移,依搬遷地址為主),必要時得配合本署之需要,接受本署指派於其所屬或業務合作之相關單位支援服務。
3、 作業場地:工作環境、設備、事務文具、教育訓練相關事宜由本署提供。
4、 專案人員需求:
(1) 專案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1.至3.擇1,並熟諳Excel、Word、Power-Ponit
等電腦軟體操作能力: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款規
定。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3款規
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 專案人員薪資:
1.依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每月薪資新臺幣3
萬3,000元,具專業證照者給予證照加给2,000元,具有碩士以上學歷
給予學歷加給1,000元。
2.專案人員當年已在職且107年12月31日仍在職、出勤率達9成以上,
以所支薪資之1.5個月為計算基準,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發給年
終工作獎金。
3.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之提列等級,
以上開薪資條件之3萬3,000元、3萬4,000元、3萬5,000元或3萬
6,000元為之。
4.專案人員服務時間不符(四)之規定,請假所衍生之扣薪事宜,計算方
式比照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及第7條之規定,亦即當年度普通傷病假一
年內未超過30天部分,工資折半發給;一年內事假合計不得超過14
天,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對上述工作有興趣者,請聯繫張瓈文小姐0958041943
[email protected]
第2頁,共2頁合服務站行動服務列車,結合社區移民輔導網絡單位,共同辦理關懷
新住民宣導活動。
(3) 家戶關懷訪視:透過一般電訪、個案訪視及其他交流活動,蒐集地區相關移民生活現況
2、 工作場地:本署25處縣市服務站(如附表1,遇廳舍遷移,依搬遷地址為主),必要時?
3、 作業場地:工作環境、設備、事務文具、教育訓練相關事宜由本署提供。
4、 專案人員需求:
(1) 專案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1.至3.擇1,並熟諳Excel、Word、Power-Ponit
等電腦軟體操作能力: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款規
定。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3款規
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 專案人員薪資:
1.依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每月薪資新臺幣3
萬3,000元,具專業證照者給予證照加给2,000元,具有碩士以上學歷
給予學歷加給1,000元。
2.專案人員當年已在職且107年12月31日仍在職、出勤率達9成以上,
以所支薪資之1.5個月為計算基準,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發給年
終工作獎金。
3.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之提列等級,
以上開薪資條件之3萬3,000元、3萬4,000元、3萬5,000元或3萬
6,000元為之。
4.專案人員服務時間不符(四)之規定,請假所衍生之扣薪事宜,計算方
式比照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及第7條之規定,亦即當年度普通傷病假一
年內未超過30天部分,工資折半發給;一年內事假合計不得超過14
天,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對上述工作有興趣者,請聯繫張瓈文小姐0958041943
[email protected]
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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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案說明
1、 專案名稱
內政 部移民署(以下簡稱本署)107年度服務站設置專業移民服務人員勞務委託案(以下簡稱本案)。
2、 專案目標
為建構本署各服務站成為移民服務諮詢之轉介平臺,配合執行多元照顧輔導措施,強化本署移民輔導功能,由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款及本署自籌款共同於25個服務站設置專業移民服務人員。
3、 專案時程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2、 需求說明
1、 工作內容
(1) 生活適應輔導
1.執行新住民初入境關懷訪談及家庭教育課程,建立新住民及其家庭基本
資料、需求,並協助宣導我國各項涉及新住民之相關措施,俾利其了解
相關權利及義務。
2.協助服務站發掘個案,進行訪視,遇有遭受家暴、兒少保護、特殊個案
及時轉介,並對身分、居留困境研議、協助等,予以適切性輔導。
3.結合政府與民間團體之資源,強化服務站為移民輔導網絡與資訊溝通平
臺,提供新住民各項權益及轉介服務。
4.協助辦理相關教育訓練,以提升服務站同仁及移民服務志工對新住民服
務之文化敏感度及工作品質。
(2) 落實觀念宣導
1.協助服務站辦理多元文化交流講座。
2.配合服務站行動服務列車,結合社區移民輔導網絡單位,共同辦理關懷
新住民宣導活動。
(3) 家戶關懷訪視:透過一般電訪、個案訪視及其他交流活動,蒐集地區相關移民生活現況資訊,並提出報告及建議,俾利作為政府未來制定相關政策之依據。
2、 工作場地:本署25處縣市服務站(如附表1,遇廳舍遷移,依搬遷地址為主),必要時得配合本署之需要,接受本署指派於其所屬或業務合作之相關單位支援服務。
3、 作業場地:工作環境、設備、事務文具、教育訓練相關事宜由本署提供。
4、 專案人員需求:
(1) 專案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1.至3.擇1,並熟諳Excel、Word、Power-Ponit
等電腦軟體操作能力: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款規
定。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3款規
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 專案人員薪資:
1.依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每月薪資新臺幣3
萬3,000元,具專業證照者給予證照加给2,000元,具有碩士以上學歷
給予學歷加給1,000元。
2.專案人員當年已在職且107年12月31日仍在職、出勤率達9成以上,
以所支薪資之1.5個月為計算基準,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發給年
終工作獎金。
3.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之提列等級,
以上開薪資條件之3萬3,000元、3萬4,000元、3萬5,000元或3萬
6,000元為之。
4.專案人員服務時間不符(四)之規定,請假所衍生之扣薪事宜,計算方
式比照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及第7條之規定,亦即當年度普通傷病假一
年內未超過30天部分,工資折半發給;一年內事假合計不得超過14
天,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對上述工作有興趣者,請聯繫張瓈文小姐095804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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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共2頁合服務站行動服務列車,結合社區移民輔導網絡單位,共同辦理關懷
新住民宣導活動。
(3) 家戶關懷訪視:透過一般電訪、個案訪視及其他交流活動,蒐集地區相關移民生活現況
2、 工作場地:本署25處縣市服務站(如附表1,遇廳舍遷移,依搬遷地址為主),必要時?
3、 作業場地:工作環境、設備、事務文具、教育訓練相關事宜由本署提供。
4、 專案人員需求:
(1) 專案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1.至3.擇1,並熟諳Excel、Word、Power-Ponit
等電腦軟體操作能力: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款規
定。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3款規
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 專案人員薪資:
1.依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每月薪資新臺幣3
萬3,000元,具專業證照者給予證照加给2,000元,具有碩士以上學歷
給予學歷加給1,000元。
2.專案人員當年已在職且107年12月31日仍在職、出勤率達9成以上,
以所支薪資之1.5個月為計算基準,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發給年
終工作獎金。
3.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之提列等級,
以上開薪資條件之3萬3,000元、3萬4,000元、3萬5,000元或3萬
6,000元為之。
4.專案人員服務時間不符(四)之規定,請假所衍生之扣薪事宜,計算方
式比照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及第7條之規定,亦即當年度普通傷病假一
年內未超過30天部分,工資折半發給;一年內事假合計不得超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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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ilbert
at 2018-01-03T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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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chel
at 2018-01-07T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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