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法初審 年金給付率改自選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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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9 16:41:37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蘇龍麒台北9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公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

案,刪除甲乙類被保險人分類。銓敘部長張哲琛說,未來擬由被保險人自選年金給付率,

並調整保費,維持公保自給自足機制。

「公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初審,公保法修正草案是政

府推動公保年金化的重大步驟,攸關近50萬名公教人員及約10萬名國營事業員工及私校教

師等,共計約60萬名公務人員的退休權益。

上千名台鐵、中華郵政、台灣石油工會等國營事業工會團體代表上午齊聚立法院外,訴求

未來公保年金化後,國營事業員工投保公保的年金給付率能夠提高,由銓敘部版本0.65%,

調升至1.3%至1.55%,並追溯實施日期,以保障國營事業「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員工的退

休權益及老年生活。

初審通過的「公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出現重要轉折,除刪除爭議較大的甲類及乙類被

保險人分類方式,調整保險費率為被保險人每月保險俸(薪)7%至15% ,目前公保法規定

保險費率為4.5%至9%。

此外,修正草案新增,民國99年1月1日至修正案施行前,依法退休、資遣或符合加退保年

資規定並請領養老年金者,得回溯適用公保法請領年金給付的規定,公營企業員工部分則

保留待進一步討論。

張哲琛表示,刪除公保法第3條有關甲乙類被保險人規定後,將制定「公務人員保險法」施

行細則,規定被保險人可自行選擇0.65%(原甲類)或1.3%(原乙類)年金給付率,不過須

與支領月退休金合併計算並符合法定門檻,因此並非所有人都可拿到1.3%。

張哲琛說,由於公保保險費率也擬將由現行7.15% 調高,國庫除負擔公保法規定被保險人

保費的65%、私校教師保費的32.5%,將不會再額外負擔,維持公保自給自足的機制。

他表示,經過立院上會期公聽會及審查會,銓敘部充分了解各界看法,考試院及行政院召

開4次協商會議,各部與國營事業人員也進行多次溝通,銓敘部昨天也與工會代表就此溝通

,盼找出大家都能接受且不造成政府負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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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a avatarIna2011-11-11
尼馬...搞了幾年薪水才調個3趴 結果健保漲 退輔漲 現在公保也
Agatha avatarAgatha2011-11-16
要漲 自己操作績效那麼差 還要我們去買單....><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11-17
公保也要改成年金給付囉?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11-17
民國99年1月1日至修正案施行前->該不會是重辦的意思吧?!囧
Noah avatarNoah2011-11-19
已民營化的事業單位員工適用嗎?
Lucy avatarLucy2011-11-19
真的是不榨乾年輕人的錢不甘休......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11-20
國營月薪跟年終都那麼多,還想要什麼....只講壞的不講好的
Eden avatarEden2011-11-22
客觀而論國營年輕新進的起薪真的不高...
Poppy avatarPoppy2011-11-23
平心而論國營升等的速度 還真的不低...
Eden avatarEden2011-11-24
事實而論國營領的總數 都不會比公務員差
Lucy avatarLucy2011-11-25
公務人員有月退都不說 現在公保調高也不說
Steve avatarSteve2011-11-26
年終有比公務員多 自己算算到底有多少吧 別自欺欺人了
Susan avatarSusan2011-11-27
平心而論國營升等的速 https://no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