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小弟非公務人員
但是朋友最近考上經濟部的職員
在考上前他就有十多位家教學生
考上後還是繼續從事家教的工作
請問家教符合公務人員兼差規定嗎?
我有爬過文,答案眾說紛紜
有人說要問人事,可是規定就是規定,為何還要人事的認定
另外,有些人的答案是沒被抓到就可以,那是不是隱含著這件事是不行的囉?
還有人說家教不影響本業,所以是可以的?
想問大家,到底有沒有一個統一說法?
PS.我沒有要檢舉,只是想清楚知道這些模糊的答案到底哪個才是正解!
更:了解了,所以理論上兼家教是可行的!只要報請上級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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