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提前自願退休,領取減額月退休 …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剛看了退休法第11條好像不是像推文那樣寫的,
55歲+30年資=85是可以退休,
要減額退至多是5年,所以是50+25=75就退,但月退減為8成。



※ 引述《ntcujudge (快樂無限)》之銘言:
: 我朋友在緩衝期10年內
: 於106年12月26日(52歲)可以追到退休指標數(81) 52歲+29年資=81
:  
: 他請教該單位人事小姐,可不可以提早到50歲;年資27年自願退休,支領月退休金。
: 人事室小姐本來說可以,後來又說不可以。
: 因此請教大神們他的情形在50歲申請自願退休可否支領月退休金?而減額多少月退休金? 
: 感謝各位!

--

All Comments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6-22
這樣只有4成的月薪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6-26
要先看清楚原PO到民國104年才存滿幾年工作年資.....
Annie avatarAnnie2011-06-30
當然若55歲已經存滿30年,自然也符合八五制.....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7-04
而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是指"任職滿25年以上"
Hedy avatarHedy2011-07-07
第11條第2項第3款減額月退本來就是針對符合25年年資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07-09
而月退是六十歲(加25年年資)或55歲(加30年年資)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7-12
50歲是可以退,不過前提年資要滿25年,然後又減掉2成月退
Ida avatarIda2011-07-16
滿25年年資配50歲減額2成月退沒錯,樓主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