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法對孕婦有保障嗎~~求救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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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eamso (夢)》之銘言:
: 我的單位要跑外勤
: 甚至遠達要騎來回三到四小時的機車
: 之前已小產過一次
: 最近同單位女生,剛懷孕
: 請求可否內勤點的工作(並非要偷懶)
: 沒想到主管並不答應,
: 認為即使懷孕亦不可享有特權
: 除了為她擔心外,也擔心自己如果再懷孕該怎麼辦
: 因為本身已屆高齡,不可能等到現任主管離開再懷孕
: 看到勞動基準法第51條
: 有關於勞工懷孕可請求調做非危險性工作等
: 但公務人員反而無此保障.
: 我該怎麼辦????

首先,個人認為貴機關貴單位主管確實做到了兩性平等的要求,應該讚賞.
(當然,要是 台端素偶的阿那答,那偶一定會臭幹這主管到爆....)

先請教您一個看法,請問"騎機車是一件危險的事情嗎"??

(哇~~好"危險"呀~~全台灣每天幾百萬人身處危險耶...)

再者,那她也可以選擇...

改成開車呢??
改搭公車呢??
或者甚至故意來個公主病,叫她老公開車來接她去出差呢???
(還是只能得到"已經上鉤的魚,何必再灑餌"的回應? :D )

自己的問題要自己解決呀.

(所以前陣子新聞跟本版不就在噹下派出所的女警,好像不管結婚沒結婚
都想辦法逼對方X出,把自己搞大肚子,取得坐內勤的門票...)(十八禁)

而且坦白講,在現有條件下,要滿意解決也不是一件難事呀,

既然妳有打算再懷孕,而同單位女生剛懷孕??

那就兩人手牽手,一起去找主管,說你們兩人"願意"互換工作,或調整工作
細節,她現在出差外勤的部份,由你來 cover ,等哪天換你的時候,由她來 cover .

不就得了?? (還是不好意思講,怕子彈打到自己身上?? )

坦白講,除非貴單位裡面只有兩位職員,不然再怎樣總可以自己喬的出來

而不是做球丟給主管當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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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嗎? 不難嘛~~~只是"不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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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7-03
給回文 騎機車不危險 而是懷孕不能騎過長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7-04
且並不是所有地方都是台北市有公車到
Elma avatarElma2010-07-06
我要推在這裡 就是一直請假阿 扣薪也要請阿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0-07-08
why you坐領乾薪?標準的薪水小偷行為嘛
Poppy avatarPoppy2010-07-13
這位大大講的雖然機車了一點,不過也是事
Poppy avatarPoppy2010-07-17
請病假 在家待產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7-19
推互相COVER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7-21
不過原PO 應該只是藉機想爭取孕婦的福利
而不是真的想發揮同事愛 互相COVER
Andy avatarAndy2010-07-24
所以敝人文內最後幾行就"偷偷點出來"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0-07-26
互相COVER的話,那之後要還時
Ivy avatarIvy2010-07-30
「欠」的人調走或是在請留停怎麼辦?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0-07-31
別把別人想太壞了 她工作目前我和另外一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0-08-02
同事幫她跑 但因為會有衝突時間 就沒法
Megan avatarMegan2010-08-06
我想你們不知小孩提早離開人世的心情???
謝謝各位的意見 我不會再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