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看到一個連署,是有關修正公務員服務法有關限制公務員兼差規
定,讓公務員享有與勞工一樣兼差權利,以符合轉型正義。
為什麼當初要訂定這條規定呀?
純粹希望公務員能夠好好上班嗎?
可是現在政府做為資方居然背信,以後年金也不曉得什麼時候會倒,到時候又沒有退休金
,為什麼不可以利用空餘時間掙錢啊? 不然以後要靠誰養
雖然知道當公務員不會大富大貴,但現在連個穩定都沒有了,只有每況愈下。
連署的網址在這裡,目前只有600多人,還有一段距離,期限到3月9日,希望大家可以踴
躍表達看法。
http://join.gov.tw/idea/detail/f98d4698-2569-428e-83ef-ffd9d3925b18#endor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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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讓公務員享有與勞工一樣兼差權利,以符合轉型正義。
為什麼當初要訂定這條規定呀?
純粹希望公務員能夠好好上班嗎?
可是現在政府做為資方居然背信,以後年金也不曉得什麼時候會倒,到時候又沒有退休金
,為什麼不可以利用空餘時間掙錢啊? 不然以後要靠誰養
雖然知道當公務員不會大富大貴,但現在連個穩定都沒有了,只有每況愈下。
連署的網址在這裡,目前只有600多人,還有一段距離,期限到3月9日,希望大家可以踴
躍表達看法。
http://join.gov.tw/idea/detail/f98d4698-2569-428e-83ef-ffd9d3925b18#endor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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