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條文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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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剛好要請婚假....卡在原規定要在登記日起算一個月內請畢的爛規定

修改成「登記日前十日起算三個月內」 請畢,而且明明一月一號就上路了

公文二月才來?! 這效率有點慢............

我相信應該還有很多人事單位不知道新規定,(我老婆單位就是)

其它還修正包括生理假、流產假、陪產假、安胎假、延長病假、娩假等規定

有需要的人請取用連結
http://0rz.tw/1aI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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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02-11
James avatarJames2015-02-14
Steve avatarSteve2015-02-17
推,超實用的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2-19
因為之前一直卡在行政院
Zora avatarZora2015-02-22
Kelly avatarKelly2015-02-26
推~ 這裡有正式公文連結 http://ppt.cc/qc5C
George avatarGeorge2015-03-03
Zanna avatarZanna2015-03-05
安胎假硬是被搞成延長病假性質 公務人員權益被剝削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3-09
如果安胎假就是延長病假 那根本也不需要修了
Edith avatarEdith2015-03-10
安胎 在一般人看來 跟病假沒兩樣阿 有何不妥?
再者 要是串通好 誰知道安胎真假?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5-03-12
一般勞工安胎假就安胎假 公務人員請安胎假強制你一定要
把事假病假休假全部先請完 公平嗎?
Oscar avatarOscar2015-03-17
再談實際效益 需要安胎者 等你事病休假都請完 多半已經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3-22
進入穩定期了 安胎假對公務人員來說變成"看得到請不到"
回看性別工作平等法安胎假原意 就是要打破過去把生產與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3-24
生病的請假混為一談的弊病 把安胎假硬凹成延長病假根本
違背安胎假的意義
Ina avatarIna2015-03-29
最後看實際影響 安胎假既然變成延長病假 那就產生延長
Isla avatarIsla2015-03-31
病假所會衍生的相關結果 這是安胎假原先規畫應有的嗎?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03-31
(ex2年內合計不得請超過1年,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這樣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