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請病假超過14天擬列丙,蠻合理的 - 考試
By Cara
at 2015-04-03T10:55
at 2015-04-03T10:55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xiun0723 (選隻狗幹總統都比較好)》之銘言:
: 前提:公務人員請假14天擬列病.....
: 很多人不知道規定,所以再重述
: A.勞工:事假14日,事假期間無工資。 (所以勞基法寫事假有幾天根本是寫心酸的
: 順便提醒考生,是"無工資",不是"扣全薪",用字要
: 正確,因為勞工…沒工作本來就不給薪)
: 病假30日,未超過30天工資折半發給。
: 休假,滿1年7天,滿3年10天,滿5年14天,
: 滿11年15天……往上加。
: B.公務人員:事假5日,天哪!怎麼比勞工少~~~因為超過5日才要扣除俸給,
: 公務人員→扣除俸給,不是無工資,因為馬先生把你當人看了。
: 換句話就是可以有5天,不做事還能領錢。
: 病假28日,超過規定日數 → 以事假抵銷,才要扣俸給。
: 換句話就是28天不做事還能領錢。
: 延長病假,患重病,2年內不超過1年,機關核准就可,沒說扣薪。
: 換句話就是延長病假1年 → 全部給錢。
: 休假,滿1年7天,一樣。
: 滿3年14天,打趴勞工10年年資。
: 滿6年21天,打趴勞工17年年資。
: 滿9年28天,打趴…不好意思寫。
: 謝謝您看到這裡。我猜,這時候就會有4種人:
: 1、勞工/百姓/學生 + 酸民:狠批公務人員。
: 2、勞工/百姓/學生 + 羨慕:不如退而結網……立志考公務人員。
: 因為是公務人員版所以有不少3、4
: 3、正常99%的公務人員:休假 + 加班補休都不用不完了,或是請假不便,造成同事困難,
: 或是心裡過意不去,總之,事假、病假都是0,從來也不會用到
: (萬一用到,也是特殊狀況,主管自己會行政裁量)
:
: 4、福要享盡的1%公務人員:病假拼命請,最好請到28天…反正一樣有錢。
: 事假請5天…也是有錢。
: 動不動就弄個公傷。
: 還弄個醫師證明,請「延長病假」當福利。
: 對於這種人→很無言。
:
: 個人意見:
: 1.基本上,正常的、好好工作(當然也按規定)的人,用不到事、病假,
: 除了新人之外,但是新人還有補休可以用,所以基本上真的不太可能
: 除了重大傷病,極難超過14天病假。有也是「個案」,不用為了個案
: 修法,因為個案都是例外中的例外,首長自己會作裁量。
:
: 2.所以這次新聞不是說南投有個7月退休的,前8個月有5個月都在請假。
: 用了事、病、休假請了11.12.3.4.5.6月的一大部分。
: 像這種人不給丙嗎??
: 要是我修法,根本要減少/追回部分退休金!!! 像郭o英的,就直接剝奪退休金。
: 3.我覺得:「福不可以盡享」的觀念,在部分公務人員身上看不到,
: 什麼福利都要用到,精打細算到了極點了。有關福利比承辦的人事還精明~~
: 啃~~
: 動不動就覺得考試很辛苦,身分受保障,還有一些老老人,常常屁:「我一
: 輩子為國家奉獻,國家照顧我是應該的」。 我都沒說你吃國家太多了~~~
: 4.如果單位中真的有能請到14天病假的人,除了特例之外,給他丙我都覺得剛剛好
: 而已,這種人對機關的貢獻本來就很少,又造成百姓對99%公務人員的觀感差。
: 在機關也造成別人的業務增加、困擾,不給他丙說不過去。
: 最好連給3個丙。
:
:
看清楚是修細則,不是修法,
大法官多次宣誓,所以有考委不贊成,
如果人民覺得這樣好,就修法
修完大家就依法,大家想太多吧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前提:公務人員請假14天擬列病.....
: 很多人不知道規定,所以再重述
: A.勞工:事假14日,事假期間無工資。 (所以勞基法寫事假有幾天根本是寫心酸的
: 順便提醒考生,是"無工資",不是"扣全薪",用字要
: 正確,因為勞工…沒工作本來就不給薪)
: 病假30日,未超過30天工資折半發給。
: 休假,滿1年7天,滿3年10天,滿5年14天,
: 滿11年15天……往上加。
: B.公務人員:事假5日,天哪!怎麼比勞工少~~~因為超過5日才要扣除俸給,
: 公務人員→扣除俸給,不是無工資,因為馬先生把你當人看了。
: 換句話就是可以有5天,不做事還能領錢。
: 病假28日,超過規定日數 → 以事假抵銷,才要扣俸給。
: 換句話就是28天不做事還能領錢。
: 延長病假,患重病,2年內不超過1年,機關核准就可,沒說扣薪。
: 換句話就是延長病假1年 → 全部給錢。
: 休假,滿1年7天,一樣。
: 滿3年14天,打趴勞工10年年資。
: 滿6年21天,打趴勞工17年年資。
: 滿9年28天,打趴…不好意思寫。
: 謝謝您看到這裡。我猜,這時候就會有4種人:
: 1、勞工/百姓/學生 + 酸民:狠批公務人員。
: 2、勞工/百姓/學生 + 羨慕:不如退而結網……立志考公務人員。
: 因為是公務人員版所以有不少3、4
: 3、正常99%的公務人員:休假 + 加班補休都不用不完了,或是請假不便,造成同事困難,
: 或是心裡過意不去,總之,事假、病假都是0,從來也不會用到
: (萬一用到,也是特殊狀況,主管自己會行政裁量)
:
: 4、福要享盡的1%公務人員:病假拼命請,最好請到28天…反正一樣有錢。
: 事假請5天…也是有錢。
: 動不動就弄個公傷。
: 還弄個醫師證明,請「延長病假」當福利。
: 對於這種人→很無言。
:
: 個人意見:
: 1.基本上,正常的、好好工作(當然也按規定)的人,用不到事、病假,
: 除了新人之外,但是新人還有補休可以用,所以基本上真的不太可能
: 除了重大傷病,極難超過14天病假。有也是「個案」,不用為了個案
: 修法,因為個案都是例外中的例外,首長自己會作裁量。
:
: 2.所以這次新聞不是說南投有個7月退休的,前8個月有5個月都在請假。
: 用了事、病、休假請了11.12.3.4.5.6月的一大部分。
: 像這種人不給丙嗎??
: 要是我修法,根本要減少/追回部分退休金!!! 像郭o英的,就直接剝奪退休金。
: 3.我覺得:「福不可以盡享」的觀念,在部分公務人員身上看不到,
: 什麼福利都要用到,精打細算到了極點了。有關福利比承辦的人事還精明~~
: 啃~~
: 動不動就覺得考試很辛苦,身分受保障,還有一些老老人,常常屁:「我一
: 輩子為國家奉獻,國家照顧我是應該的」。 我都沒說你吃國家太多了~~~
: 4.如果單位中真的有能請到14天病假的人,除了特例之外,給他丙我都覺得剛剛好
: 而已,這種人對機關的貢獻本來就很少,又造成百姓對99%公務人員的觀感差。
: 在機關也造成別人的業務增加、困擾,不給他丙說不過去。
: 最好連給3個丙。
:
:
看清楚是修細則,不是修法,
大法官多次宣誓,所以有考委不贊成,
如果人民覺得這樣好,就修法
修完大家就依法,大家想太多吧
--
Sent from my Android
--
All Comments
By Edwina
at 2015-04-05T00:33
at 2015-04-05T00:33
By David
at 2015-04-08T15:15
at 2015-04-08T15:15
By Vanessa
at 2015-04-13T01:33
at 2015-04-13T01:33
By Gilbert
at 2015-04-13T11:38
at 2015-04-13T11:38
By Heather
at 2015-04-16T16:46
at 2015-04-16T16:46
By Charlotte
at 2015-04-21T15:12
at 2015-04-21T15:12
By Hedy
at 2015-04-23T11:07
at 2015-04-23T11:07
By Agnes
at 2015-04-26T20:11
at 2015-04-26T20:11
By Leila
at 2015-04-28T17:34
at 2015-04-28T17:34
By Daph Bay
at 2015-04-30T03:59
at 2015-04-30T03:59
By Andy
at 2015-05-03T18:28
at 2015-05-03T18:28
Related Posts
新店區福利化社區旗艦計畫徵才
By Lily
at 2015-04-03T09:57
at 2015-04-03T09:57
德國萊因
By Rae
at 2015-04-03T06:07
at 2015-04-03T06:07
馗鼎奈米面試
By Franklin
at 2015-04-03T00:08
at 2015-04-03T00:08
公務員事病假超過14天 擬列丙等
By Liam
at 2015-04-02T22:41
at 2015-04-02T22:41
面試
By Isla
at 2015-04-02T19:16
at 2015-04-02T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