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胡市長信箱 也回「擇期會勘」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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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胡市長信箱 也回「擇期會勘」

【聯合晚報╱記者張明慧/台中報導】 2011.10.20 02:51 pm




台中市長胡志強曾針對公文用語,要求市府官員檢討。
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政府很多公務員將人民陳情案以「依法辦理」、「擇期會勘」答覆後便存查了事,
市長胡志強對此相當震怒,痛批這種輕易結案是一種 「罪惡」。不過,一名陳姓公務員
說,台中市府執政9年,現在才發現問題說不過去,他自己也曾寫信給「市長信箱」反映
道路問題,結果也是得到「擇期會勘」的答覆,「從上到下都是如此,現在才罵是作秀吧
! 」
市議員陳淑華則批說,胡市長常常「震怒」,也常常說些宣示性、像是「我向黑道挑戰」
的話,但有做到嗎?她認為公文弊端已久,現在才發現是「後知後覺」。

副市長蕭家淇檢討發現,9年來研考會確實未繼續追蹤案件,才造成疏漏,未來必須全面
管控。他說,以往案子追蹤,在「本案擇期會勘」後就由研考單位解除列管,轉交給業
務單位,但後續業務單位若敷衍了事,也無人追蹤,人民陳情案便沒有下文了。他已下令
要求研管會做到確實列管,不管多少年,要追蹤直到解決問題為止。

他說,像今年6月分市政會議,要求針對老舊劣化橋梁122座掌握位置和警戒水量,但卻發
現業務單位轉知區公所後,未等公所回報就直解除列管,各區公所是否有掌握或控管根
本都不知道,這就是罪惡性的輕易結案。

蕭家淇指出,經檢討發現最常出現這種「敷衍性」答覆的,多半是牽涉經費問題,或違
建檢舉、違法檢舉案等;由於經費編列速度沒那麼快,往往一拖就是幾個月,甚到好幾
年,主辦人如果未再列管就無疾而終。

而違建或違法檢舉案的數量很多,有些涉及判定或時效性,無法馬上拆除,「依法辦理」
答覆下遲未解決,就影響民眾觀感。

【2011/10/20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公務員:胡市長信箱 也回「擇期會勘」 | 中彰投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6664026.shtml#ixzz1bfW5fr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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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11-10-29
胡:震怒 市長信箱承辦人送考績會
Daniel avatarDaniel2011-11-02
市長信箱也是轉到局處承辦 市長才不管咧
Ula avatarUla2011-11-06
好傻好天真 難道總統信箱就是總統回的嗎....
Emma avatarEmma2011-11-09
之前遇過一個瘋子 投陳情信箱 還投署長 部長 院長信箱
結果還不是全部跑到同一承辦人手上
Tom avatarTom2011-11-09
既然是"市長信箱" 應該由市長承辦 以凸顯對市民的重視XD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11-13
終於有人抗議了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11-14
震怒到全台灣皆知
Erin avatarErin2011-11-16
最愛震怒的市長:朱市長、胡市長
Tom avatarTom2011-11-17
該震怒的是.. 原來市長信箱都不是市長回的 ...
Joe avatarJoe2011-11-21
人家是市長,你老幾敢用相同用語?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11-23
推 irrotation:該震怒的是.. 原來市長信箱都不是市長回的
Callum avatarCallum2011-11-27
高官或政客說的話有95%以上的機率是做秀
Kyle avatarKyle2011-11-28
老實說 問過臺中市的承辦人員 上次跟我講他們都文結案
案不結 不是一文一案嗎…其實我對這說法滿懷疑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11-28
自已辦陳情案件 有些案子真的自已覺得拖到二個月很久
Delia avatarDelia2011-11-30
雖然職都是合法展延公文期間…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12-03
對啊市長信箱應該市長才是承辦人,市長也要學密件處理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12-06
我覺得搞這種XX信箱的,根本名實不符,只是累到承辦人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12-09
自已辦陳情案件 有些案 https://no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