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3%考丙 立院報告:違法違憲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摘錄)
報告名稱: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拾貳、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硬性規定丙等比率部分

附註
二五八、修正草案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與大法官會議相關解釋意旨未符

二五九、考績丙等構成非以具體要件而以比率訂之,並生降級、減俸、資遣、退休之懲

戒效果,有違司法院釋字第483號解釋意旨,並侵害司法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二六0、修正草案違反經驗法則,有違憲之嫌

二六一、現行法律已有懲戒處分,逕以非具體要件方式訂定丙等比率已違反比例原則

二六二、修正草案已違背憲法及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

化權利國際公約免於恐懼之精神

二六三、研擬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未併送具體配套措施並於網站公布,限縮本院

審議權

二六四、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欠缺客觀公信之具體要件及各類考核細目,有負憲法

第83條職責,易淪為排除異己工具

二六五、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丙等等次人數比率訂定係片面引用,且以事後救濟機

制取代事前機制,配套規劃本末倒置

二六六、考試院暨所屬機關落實辦理98年度考績作業注意事項,欠缺法律授權依據;另

試辦成效尚有疑慮仍硬行推動立法,將陷立法院於不義,有違權力分立原則

二六七、部分人員考績具考績優勢,選擇性淘汰有違平等原則,考核公平性並未釐清,

難生激勵效用
--------------------

--

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0-10-07
這報告有認真作
Lydia avatarLydia2010-10-08
中肯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10-08
棺終:來人啊 寫這報告的考績給丙
Emily avatarEmily2010-10-10
寫這報告的不怕死 給推
Elma avatarElma2010-10-13
棺終管不到立院的人 不過政院的人只能被宰
Eartha avatarEartha2010-10-14
陷立法院於不義xd 立院:x考試院挖坑讓我跳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0-10-16
我願意奉獻甲等考績給認真寫這報告的大大
Olga avatarOlga2010-10-19
棺終:說好不打臉的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0-10-21
蘇胡~亂改革浪費社會資源該不該賞個餅啊~
Robert avatarRobert2010-10-25
爽!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0-10-30
考試院已經準備好了(某黨競選廣告)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10-31
原來立院也是有清醒的時候
Noah avatarNoah2010-11-03
沒錯 這種爛法有過就要申請釋憲了
公務員處於特別權力關係的時代早就過
Ingrid avatarIngrid2010-11-05
去了 某某大人還不清醒嗎???
Kyle avatarKyle2010-11-09
Edwina avatarEdwina2010-11-10
這篇報告大推!!真的點出問題~專業!!
Sandy avatarSandy2010-11-15
違法 違憲 更違反馬總統力推的兩國際公約 GJ
Harry avatarHarry2010-11-17
公務人員老朋友!(某黨競選廣告)
Edith avatarEdith2010-11-19
懲戒公懲會(司法)審理 審記過懲處才該保訓會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11-20
請公務員協會協助去年被打丙的人申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