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上一堂叫「行政中立法」的課,
是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朱副局長永隆主講,
冗長又制式的內容就略過不提了,
重點是最後朱副局長說有一個公務員請假的重點要說,
簡述如下:
公務員其它假的請假
(含:病假、事假、公假、婚假、產假…
林林總總說有14種),
不算公務員的權利,
非經長官許可,
全都不能請假。
再者談到休假(也就是特休),
只有休假能「勉勉強強」(還強調好幾次)能算是權利,
但是…休假期間若有公事須辦,
仍得徹假上班。
因為「假」的部分比較關係到個人的權益,
經這位長官這麼一說,
我覺得公務員似乎就是沒休假的「權利」,
難怪之前長官還會威脅我們說:
「你們有請假的權利,但我可以不准你們假。」
怎麼突然有種感覺,
覺得公務員的「請假」權益比勞工還不如,
以前在私人單位都還有特休可以休,
現在請假都戰戰競競的。
不知道各位大大有什麼看法?
--
是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朱副局長永隆主講,
冗長又制式的內容就略過不提了,
重點是最後朱副局長說有一個公務員請假的重點要說,
簡述如下:
公務員其它假的請假
(含:病假、事假、公假、婚假、產假…
林林總總說有14種),
不算公務員的權利,
非經長官許可,
全都不能請假。
再者談到休假(也就是特休),
只有休假能「勉勉強強」(還強調好幾次)能算是權利,
但是…休假期間若有公事須辦,
仍得徹假上班。
因為「假」的部分比較關係到個人的權益,
經這位長官這麼一說,
我覺得公務員似乎就是沒休假的「權利」,
難怪之前長官還會威脅我們說:
「你們有請假的權利,但我可以不准你們假。」
怎麼突然有種感覺,
覺得公務員的「請假」權益比勞工還不如,
以前在私人單位都還有特休可以休,
現在請假都戰戰競競的。
不知道各位大大有什麼看法?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