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兼職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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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公務員兼職規定的原意是什麼?
以現在物價飛漲的大環境,憑低階公務員的薪資,扣除生活支出,
真的無法存到什麼錢,
想去兼職增加其他收入,卻礙於禁止兼職的規定,
能有修法的空間嗎?大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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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4-24
開放委3以下可兼職!!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04-25
都有人兼補習班老師了....
Donna avatarDonna2015-04-26
晚上可以接小七員工嗎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4-28
如果你外面的老闆要你幫忙做一些游走法律邊緣的事
你是做或不做呢?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05-02
原意就是叫你專心上班 如此而已
Freda avatarFreda2015-05-02
別說違法 光是你今天上班到一半 另個老闆叫你處理急事
Mia avatarMia2015-05-05
你怎麼處理 翹班?請假?用公務電話處理私人事業?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5-06
再退一步說 一天上兩個班 搞到最後上班睡覺那還好處理
Harry avatarHarry2015-05-08
要是不幸上班暴斃 要算誰的?要不要撫卹?因不因公?
Edith avatarEdith2015-05-09
補習班叫「兼課」,有報准就是合法的
Ivy avatarIvy2015-05-12
只能在這邊推你了...公務員服務法罩死天下人...
Callum avatarCallum2015-05-14
甚麼別的老闆,那都是未審就先預設公務員都會違法犯紀
Dinah avatarDinah2015-05-19
那你爸爸媽媽會叫你處理急事,你老婆朋友會叫你處理急事
所以公務員要無父無母天煞孤星才能當嗎
Ivy avatarIvy2015-05-23
一天上兩個班會睡覺,那回家看書玩電動會熬夜會不會睡覺
所以禁止公務員下班有任何娛樂還規定十點就寢嗎?
Edwina avatarEdwina2015-05-28
要兼職本來就是自己考量自己能否勝任,影響工作就自行承擔
Doris avatarDoris2015-05-28
被記過或是被辭掉,這些都是公務員本來就有懲戒的規定,並
Leila avatarLeila2015-06-01
不會因為你下班後有沒有兼職,那些規範公務員的法就變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06-02
air大說的合理
Rae avatarRae2015-06-04
我以為禁兼職是避免利益關係耶 就像數學老師下班另開
Andy avatarAndy2015-06-06
數學補習班 怎麼看都覺得可能有問題吧
Harry avatarHarry2015-06-08
下班時間被call回公司處理事情?
標準的慣老闆思維 奴性思維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6-11
難怪鬼島會被叫鬼島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6-15
去打工不就好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6-19
本來是國家保障公務員生計,換取公務員專心工作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6-23
但現在一直砍加班費跟剝奪退休權益,那兼差權就該還
要把公務員當勞工,那就該讓公務員可以組工會、罷工
另外也該依法給予兩倍加班費跟兼職權...
Tracy avatarTracy2015-06-26
很多高官跟立委都兼職,更扯的是,立委自肥,把自己排
在公服法適用範圍
Una avatarUna2015-06-26
影響工作自行承擔 出張嘴說得輕鬆簡單當然很好講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6-30
暴斃掛掉的人難道會起來跟你說對不起都是我自己的錯嗎
Zanna avatarZanna2015-07-05
等你掛掉時 機關面對的是搞不清狀況甚至無理取鬧的家屬
你就回他一句 他自己兼差累死自己的 試試看會怎樣
Eartha avatarEartha2015-07-06
大家年年拿考績 考績獎懲的規定也都在那 現實又是怎樣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07-07
改天保證有主管 你有兼職賺的比較多 甲就給別人吧 啾咪
Ina avatarIna2015-07-10
不用扯什麼家裡有急事 你家裡有急事的頻率能跟上班比?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07-13
樓上呵呵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7-13
自己模擬個小劇場,然後說「因為小劇場的關係,所以禁止」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7-16
我也可以說我兼差以後增進視野,更體恤民情,兼差以後經濟
Edwina avatarEdwina2015-07-21
壓力減少,就不會意圖利用公務之便圖利,心情輕鬆以後辦事
效率更增加,反正要寫小劇場誰不會寫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7-25
完全腦補跳針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07-29
寫稿算嗎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07-31
有更好條件,何必當公務員坐困愁城;技不如者,謂稱"*島"
Ethan avatarEthan2015-07-31
有能力者,找方法;無能者.....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8-04
民代都可以當董事長了....看看李全教
Jacky avatarJacky2015-08-09
air大 兼職種類那麼多 現在規定卻是幾乎整個打死不准
Lucy avatarLucy2015-08-13
^推
Xanthe avatarXanthe2015-08-17
能實質影響政策的老闆 比血海還猛
Susan avatarSusan2015-08-19
掌權者只想掌握更大的權力跟賺更多錢啦
什麼怕公務員兼差影響行政 ....訂法律者誰?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08-23
有錢的人就會把自己的錢拿去賄賂啦 反正當上就賺回來惹
Kelly avatarKelly2015-08-23
要禁也是禁民代才對 身兼數職又能影響政策走向 沒自肥??
Olivia avatarOlivia2015-08-26
酸民曰: 公務員兼職就試過太爽 準時下班也太爽
Poppy avatarPoppy2015-08-28
當公務員就乖乖認命,做好自己本分的事情就好,
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如果違紀明確被抓到是真的會被處分。
Una avatarUna2015-09-02
就我個人的解讀,公務人員的俸給、福利和退休待遇,已經
Zora avatarZora2015-09-05
包括了整個生活的部分,固然比上不足但是比下有餘。
Jack avatarJack2015-09-06
另外,寫稿、寫書、演講、參加比賽得獎金都是允許範圍。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9-07
但就實務面上,事實上我是贊成適度的放寬並納入管理。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9-08
只是在未修法之前,最好還是不要做那些法律不允許的事,
否則若因此而遭到檢舉或處分,是得不償失的事。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9-12
蠻推薦E學中心有一門(公務員服務法)的課,上述問題全有
解答
Joseph avatarJoseph2015-09-14
直銷不行打工不行寫書不行逐字稿好像可以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09-18
寫書可以
Necoo avatarNecoo2015-09-19
覺得錢少就不要當公務員,多兼幾份差,開個小店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9-21
以前問過鹹酥雞老闆,他說好的時候月收30萬,還只做晚上
Mia avatarMia2015-09-22
樓上應營收吧,又不是淨利;但為何不能當公務員又賣鹹酥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9-23
雞,賣鹹酥雞的都可以兼做其他的了
Andrew avatarAndrew2015-09-27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09-29
不會縮網址,這個網頁是公務員服務法兼職事項釋例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10-04
法律本來就該考慮各種情況 現在民眾有多刁難道沒人知道?
Belly avatarBelly2015-10-04
禁止兼職的由來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法規沿革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10-06
用公務員薪水不夠所以就該開放兼職這種邏輯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5-10-10
說穿就是「我不管 是法規沒考量到我」 跟刁民有啥兩樣
Kyle avatarKyle2015-10-13
公務員過勞死上新聞都好幾個了 原來是某些人的小劇場
大概是個做一份工會過勞死 做兩份工就不會的神邏輯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5-10-15
阿我忘了 影響工作自己承擔 影響健康自己負責對吧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5-10-20
兼職是工作選擇自由權,硬要扯過勞?邏輯?
Rae avatarRae2015-10-21
公務員可以兼職不等於強迫兼職吧?小劇場腦補太兇
還是來轉移焦點的?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10-23
剝奪勞動權益的前提是政府要給予充分的保障
Hedy avatarHedy2015-10-26
廢話,影響健康本來就自己承擔,要不然我熬夜打電動也政府
Hardy avatarHardy2015-10-27
承擔嗎?下班時間要做啥政府管不著自然就不用承擔,如果你
Queena avatarQueena2015-10-31
能接受打電動自己承擔,為什麼打工就不能?硬要套上說打工
就一定會過勞死,所以不能開放打工,根本就神邏輯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10-31
我當然贊成在法未修之前要守法,現在在討論的是惡法該不該
James avatarJames2015-11-02
改!這已經不是法律有沒有替我想的問題,是法律干涉我生存
權,我們在公務員版討論,最少先凝聚共識,如果公務員自己
Selena avatarSelena2015-11-05
都覺得被惡法管死是應該的,那當然這個惡法永遠不會被修改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11-08
寫書可以。一知半解就不誤導別人,說得煞有其事的
Elma avatarElma2015-11-09
就惡法啊 再次強調 公務人員特別權力關係一直存在
Regina avatarRegina2015-11-12
air中肯~
Erin avatarErin2015-11-16
修法有其必要性,與其法規定得很死,然後違法的人一堆
不如適當的放寬,然後將兼職納入有效管理的範疇。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5-11-20
贊成適度開放
Kama avatarKama2015-11-22
三職等以下的不給兼職真的蠻殘忍的 唉!
Connor avatarConnor2015-11-26
禁止涉及利益衝突的兼職就算了,現在範圍這麼大是桑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