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服務法"家族"的定義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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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條(執行職務之迴避)

  公務員執行職務時,遇有涉及本身或其家族之利害事件,應行迴避。




請問家族的定義是幾等親以內的,是否遇到親戚來辦理業務就要迴避?如果是地方上同姓
的宗親或母親或老婆那裡的親戚是否也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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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15-01-02
詳行政程序法、利益迴避法
Lucy avatarLucy2015-01-04
用google大神以"利益迴避 親等"為關鍵字搜尋就很多~
Rae avatarRae2015-01-09
身分和辦理業務不同規定也不大一樣 google是你的好捧由~
Gary avatarGary2015-01-14
自己去看利蟲法,
Zanna avatarZanna2015-01-17
請問同里的里長和里幹事是表兄第四等親,這樣有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