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自從大學畢業後靠網拍自己整理的筆記賺點零用金
一個月也有1萬多
而這次有悻國考上榜 即將加入公務員的行列
但爬文看到公務員服務法第13、14條的規定後,
現在在想說要不要結束網拍
我網拍主要以賣二手品+我個人筆記的影印版
我查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的釋疑
網拍二手品的部分沒問題,
但不能有進貨銷貨行為,否則即屬經營商業行為
我影印個人筆記再出售是否算進貨銷貨之經營商業行為?
另外,若出租自己的房屋給房客是否也算經營商業行為?
也就是自己當包租公的話也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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