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再陳”何時用?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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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問過同事,他說如果長官把公文退回時,他重寫,再陳上去時他會寫此二字在章旁邊~

但今天我照做時,字被塗掉了@@
(因為那位長官不太屑教新人,所以我也不太想問他……)

請問使用再陳的時機以及註明再陳的用意~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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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13-04-14
再陳就只是再拿出去陳核而已,文字上的東西去爭好像沒啥意思...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4-16
在不直接牴觸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文能脫手就好了...-.-,機關裡又
不是個平等討論學術問題的地方?
Donna avatarDonna2013-04-21
重寫就是重新開始,修改後列印出來,再逐層陳核上去
John avatarJohn2013-04-25
反正重新列印10幾次就知道了
Oscar avatarOscar2013-04-26
長官可以在上面直接修改,承辦人就必須重新印稿出來
Selena avatarSelena2013-04-28
我們是有時會把被退的折半夾在後面 不會註明再陳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04-30
不是用"再簽"嗎?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5-02
再簽應該是被寫不同意後,第二次陳核才寫阿
Liam avatarLiam2013-05-05
沒啥用吧!不如把第一次陳核稿件附在後面或夾在旁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