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因為陳情,生平第一次開始和公家單位打交道,日前收到公文,反正公文內容又是
實問需答,但是我不懂這次這單位明明有我的全名,在受文者卻只寫上「X小姐」(X是我
的姓)??!!
這樣是可以的?這公文的的效力會受影響嗎?
其實我很同情這些回覆我的基層公務人員,因為"決定"幹壞事的中高層都不用出面回這些
,他們只好一直鬼打牆回覆,或是一些規避的動作(之前轉給其他單位回答,但上週突然
又打電話來說要發公文給我,和我確認地址)但連受文者都這樣,會不會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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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問需答,但是我不懂這次這單位明明有我的全名,在受文者卻只寫上「X小姐」(X是我
的姓)??!!
這樣是可以的?這公文的的效力會受影響嗎?
其實我很同情這些回覆我的基層公務人員,因為"決定"幹壞事的中高層都不用出面回這些
,他們只好一直鬼打牆回覆,或是一些規避的動作(之前轉給其他單位回答,但上週突然
又打電話來說要發公文給我,和我確認地址)但連受文者都這樣,會不會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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