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許旁聽之公文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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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大家:

前面回應過旁聽問題,便收到幾封站內信:)

所以,在詢問過社內後,

就把司法院的公文放到網路相簿囉!

若有需要,旁聽時可以印下來帶著,相信做筆記就不會被為難囉!!


許可做筆記之公文:
http://album.blog.yam.com/show.php?a=lawpaper&f=8544210&i=20566423&p=0

                            歡 迎 帶 走

PS>> 不知道怎麼分類 若分類錯誤還請板主幫忙修改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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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你看見聽見的,
並不是我想讓你看見聽見的。

有時候,事情會單純得令你發笑,
但很多事情其實是很複雜的。     ~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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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12-25
是准許筆記吧 一般案件旁聽有被禁止過嗎?
Mason avatarMason2011-12-27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12-29
公開審理的原則下,旁聽本來就是人民的權利!
Oliver avatarOliver2011-12-31
早該這樣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1-02
咦 對耶謝謝一樓!!
Harry avatarHarry2012-01-04
應該有被院內人員制止過,有的法警或庭務員以前也會
Edith avatarEdith2012-01-06
為此高本院還在十二月份行文各地法院宣達不得禁筆記
Belly avatarBelly2012-01-08
要不就是十一月份時..不過這不是重點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1-10
看上面相關文章 我多此一舉了....XD
Elvira avatarElvira2012-01-12
地院民庭有遇過法官制止旁聽民眾記筆記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1-14
禁止筆記是法官的"通說"(大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