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大陸 - 國貿工作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yiuifiein (beat!)》之銘言:
: 最近在處理一個客戶的case 不太清楚為何要這樣做單(讓人粉困擾捏~~ :'@)
: 煩請板上大大幫忙解讀 感激!!
: invoice: Company A 賣給 Company B, 有另外秀 from Keelung to HK
: B/L: Company B 送給 Company C, 航程 Keelung to Shanghai
: B/L上有附註invoice號碼所以對的起來是同一票貨
: 只是我實在不懂為何要降做勒~~ 據說B是個空頭公司啦
: 但既然invoice上已經有A了 為何提單要用B的名義出去呢??
: PS: 我們的客戶是成衣製造業


基本上 照你的出口順序來說應該是A->B->C

中間會經過香港(或有時候是OBU公司) 是因為台灣法令的關係,

台灣不可以直接將貨物出口到中國,所以通常出口到中國的東西,都會在中間轉一手

特別是成衣業,台灣對於紡絲業的進出口管制很嚴格

講好聽一點是保護這個產業


回到你的問題上:

以邏輯上來說無論提單或是裝箱單發票都要有 A->B B->C 這樣的順序

裝箱單發票上show A->B 是為了提供台灣海關報關用的

可是由於你們客戶最目標是 B->C

在這過程中她們只要可以是先跟船公司說好, 文件上要做 SHIPPER:B
NOTIFY PARTY OR CONSINGERR:C

反正,他們是貨主,只要不要修改到提單上的件數和總重量材積

船公司應該都會讓貨主改內文的,上從SHIPPER 到貨品名都可以更動


但是,其實你們客戶有做了一套單,就是B->C 的裝箱單發票 只是沒看到

基本上B->C 的裝箱單發票

是要提供中國報關用的,另外還要提供合約書,做成整套文件

這套文件SHIPPER CONSINGERR就要做成和提單的依樣




其實你這還算很單純的轉單,我還弄過用OBU開狀給廠商

然後等提單收齊又換提單電放....更機車的事情



當SHPPING真的常常殺死腦細胞

我常常活在貨可能報關報不出去的恐懼中


--


本日最中肯!!!



--

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06-12-09
挖哈哈謝謝rosa大!! 我也常常覺得做shipping的很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