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採購的問題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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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一晚的採購法跟google
感覺還是明天會被長官打死
所以來請教版上採購前輩們
簡單來說就是我們這是個小機關
每年會做點吃的來賣民眾
有辦理一個食品標案來買食材(未達公告金額)


但是今年臨時接到一個大單
加上某個食品風坡導致特定食材上漲
導致需要加買2萬元的食材
主計室那邊就有意見了


因為除了那個標案以外,有一些當初未能預見的食材
是用小額採購,加上這次的兩萬
小額採購的食材總價就超過十萬了
怕被質疑說違反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 6 條

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辦法之適用,分批辦理未達公告金額
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


我想了2個方法不知道能不能解套
1.這些未能預見的食材中.很多屬於生鮮食品
不適用於採購法範疇.扣除後這些食品後
小額採購的總額就不超過10萬了
也就沒有分批採購的疑慮

2.因為這個臨時的大單屬於非可預見性質
(請不要問為啥不乾脆不接...有合法理由的)
我可以用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第 2 條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得以下列方式
之一辦理:
一、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五款所定情形之一者,得採
限制性招標。

政府採購法
22條第1項第3款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三、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
且確有必要者。」

採限制性招標.然後再依小額採購逕洽廠商採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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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19-09-15
方法1可能比較好,方法2緊急事故不能這樣子使用~
Gary avatarGary2019-09-20
但是方法1又怪怪的~
James avatarJames2019-09-22
食品不屬工程財物勞務採購,第七條
Adele avatarAdele2019-09-26
怕的話,中未達第2條第1項第2款直接敘明理由啊
Tracy avatarTracy2019-10-01
再用母法22-1-16請機關首長核准,老大准就准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10-03
22-1-3是緊急事故耶,你確定符合?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10-03
好奇要賣什麼食物XD
Jack avatarJack2019-10-07
用未達公告金額招標辦法2-1-2 敘明理由 老大同意就好
方法1會有風險在於整體是認採購金額 才會認你的屬性
Noah avatarNoah2019-10-11
建議你編預算的時候走施行細則13條 一勞永逸
雖然你的是未達公告金額 但應該還是可以適用這款規定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10-14
100萬以下的,沒啥問題,溝通就好,主計只是為刁而刁
今天你寫出來各項原因,直接簽會主計,打筆仗解決掉
Erin avatarErin2019-10-17
緊急事故指天災之類的,之前上採購課提到
Ivy avatarIvy2019-10-21
推敘明理由,走機關首長同意
Lydia avatarLydia2019-10-25
未達公告金額簽22-1-16就好啦,傻傻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10-27
食材你簽緊急事故,啊是要賑濟災民嗎
Kama avatarKama2019-10-31
唯一想到的災害就是饑荒吧?不過在臺灣很難出現這個 =_=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9-10-31
再來一次921再說吧
Noah avatarNoah2019-11-01
臨時接到大單 意思就是跟歷年辦理的需求條件不同囉?
依細則第13條規避本法適用之分批 不包括不同需求條件
所分別辦理者
Olga avatarOlga2019-11-02
比起分批採購,更敏感的問題是破10萬,有規避招標金額門
檻之疑慮
Iris avatarIris2019-11-06
是否屬不同用途?
不同用途分別辦理,跟分批辦理其實不太一樣。(用詞不同
,作法相同)
不然就22條1項16款,理由想好一點,簽給老大准就好了,
反正也才10萬出頭。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11-10
2很怪 1還好說
Hedwig avatarHedwig2019-11-11
平常賣水果茶 為了中秋節多賣柚子茶 當然是不同用途
Agatha avatarAgatha2019-11-15
看你文的意思你好像本來就有招標跟廠商簽約?如果合約廠
商能供應,確實簽契變再議價也是一種處理方式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11-17
建議可用細則第13條分別辦理,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
賣豬肉跟賣水果不同人啊~
Callum avatarCallum2019-11-21
寫簽分項採購把金額壓到十萬以內
Carol avatarCarol2019-11-23
有時覺得主計這麼刁 乾脆都不要採購做事不是最輕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11-27
為何一定想破頭找理由要走10萬以下這才是樓主你的盲點吧
!10萬以上就10萬以上,公務人員開大門走大路。
Kyle avatarKyle2019-11-27
大概就主計有意件而以 關鍵就是事由要如何寫而以
之前我工程也被審計抓過 在去解釋一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