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發後再考同一類科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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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有幸今年可以去填志願

但是無奈名次後面

選不到想要地區

但身體狀況可能不允許熬夜加班等等

更無奈是老母不允許不去分發

因為都花兩年才考上

故,小弟有個想法

目前法規是否允許這樣

小弟先分發,然後今年再參加同等類科考試

如果可以提升名次,待分發後再辭職

換新單位是否可以???

舉例:如果我考上四等執達員,但是沒有我想要法院

我先分發過去,然後馬上再考,如果考上更好名次就用更好名次去新法院

這樣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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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e avatarJoe2013-12-10
當然可以啊 重考又是一條好漢了~
Linda avatarLinda2013-12-14
ㄟ...你都還沒去怎知道要熬夜加班= =
Erin avatarErin2013-12-14
當然可以,只是你怎知道要熬夜加班??
Noah avatarNoah2013-12-19
當然可以阿,你考的上的話。
Hedwig avatarHedwig2013-12-21
你確定重考會更好嗎 永遠都是單位裡最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