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爬過文,但我的情況有點特殊
小的100年8月報到開始實務訓練,第1次基礎訓"沒過"
所以又去了第2次基礎訓,後來拿到合格證書,
上頭的時間是壓101年1月1日,所以我的派令是101年1月2日,
到這裡都沒有問題,
但是我們人事說因為我是101年才是正式公務員,
所以100年的5個月不能按比例換成101年的休假,
請問版上的先進,有此一說嗎?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不是明確的寫初任是按比例算嗎?
訓練期間也有算年資不是?
人事還說"因為以前沒遇過受兩次訓的,所以你的時間就不能回溯到報到的點"
目前甚至連事假也只有2.5天,病假14天,
另外我想問,我已經服完兵役,今年8月滿1年後,
休假能否直接變成7天(看版上是說退伍後沒有馬上銜接,須等滿1年才能併入)
先謝謝各位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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