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後考上高考休假年資問題 -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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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9年初考一般行政錄取分發至A市a機關,目前委二,今年104年高考三級一般行政錄取分發A直轄市市b學校(中間無間斷)
今天報到學校人事說因委二不能權理五,所以之後公務年資中斷,休假年資歸零。
本人覺得休假年資歸零非常不合理,我五年來一直都在A直轄市市服務卻沒得休假,所以立馬去保訓會及銓敘部詢問及反映
請問確實是這樣嗎?有人跟我一樣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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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5-11-03
人事只對了一半......
Ingrid avatarIngrid2015-11-03
請GOOGLE:104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Megan avatarMegan2015-11-04
第12項:受訓人員權益
Megan avatarMegan2015-11-06
不醒人事
Megan avatarMegan2015-11-11
可能學校人事認為我不具所占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吧,所以
不受現職人員的權益保障吧,但到底應如何呢?
Xanthe avatarXanthe2015-11-12
休假年資中斷,但沒有歸零
Mary avatarMary2015-11-16
我覺得休假中斷導至106年起才有休假也不合情理,新的公
務人員請假規則關於侍親及育嬰留停,在復職後能依前一年
實際上班月數核給休假,我這種一直在工作的人卻沒得休…
Oscar avatarOscar2015-11-17
中斷而已....隔年按比例算
Poppy avatarPoppy2015-11-20
休假年資有算啊 不省人事
James avatarJames2015-11-20
你現在沒假了,明年2月期滿開始試用才有,大概是這個吧
Tom avatarTom2015-11-22
他應該是說105是0天的意思吧,105年是按104你在b的比例
Hedwig avatarHedwig2015-11-22
你105在b就只有0個月(現在受訓已不算!!) 0/12*14天也是0
你104年對b毫無貢獻,而且你是年資中斷的,b給你0剛剛好
Poppy avatarPoppy2015-11-25
不合理嗎?那增額頭比正取尾選爽缺合理嗎?沒有合不合理,
Oliver avatarOliver2015-11-27
只有合不合法!! 這些規定在你報考之前,就已經通過了~
George avatarGeorge2015-11-30
當然你106年可以依10/12或11/12*14天(或21)去算休假
Carol avatarCarol2015-12-02
因為你105對b有貢獻,106是按105年去計算怎麼「慰勞」你
Oliver avatarOliver2015-12-03
另外,對國家而言,你「並不是一直」在工作,你這4個月
是考生,是在受訓,還包括爽爽的基礎訓,就休了5週~
Tracy avatarTracy2015-12-03
是要另外一個輔導員花心力來照顧你,你不爽是正常的,
但是國家就是這麼規定。我也替你感到難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12-06
明明不合理 國家砍新人 老人爽領18%讓年輕人負載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12-10
不好意思我認為對於不合情合理的規定,應該要和平堅定的
提出反映,今天漠視自己的權益的人,將來也不會在乎民眾
的權益。
再來我2次的實務訓練,都是第一天報到完馬上上工,今天(
第2天)也開始配合要求加班留守了。不知道是不是有人真的
爽爽過4個月,但起碼我沒有,我之前的機關所有新進同事
也沒有。
另外依現行規定,即便我仍分發到A直轄市a機關,我一樣休
假年資中斷,跟是否前一年對該機關有無貢獻來決定能否有
休假無關。
上來問是想確認規定是否確實如此,及若是真的大家覺得合
理嗎,來決定我要不要以自身案例為後面相同情況的人繼續
反映爭取,還是罷了,因為新工作遠又忙,心力有限…
Robert avatarRobert2015-12-10
講真的,你分到A市a機關,人事主任會跟首長講給你假,我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5-12-11
有看過…你蠻衰的,剛好委2,其實你上榜就可以辭職去玩
Mason avatarMason2015-12-13
然後就隨便填,假裝什麼都不懂。但你填A市可以繼續累積
Tom avatarTom2015-12-15
綁約期,但初考早就綁滿了
Harry avatarHarry2015-12-17
後面的案例相信還會有很多,但我不建議廢除。因為總是有
Dinah avatarDinah2015-12-21
一大堆3等→高考→3等一直考來換單位的人,或是沒綁滿約
Damian avatarDamian2015-12-21
就考走,等於未盡到對機關的承諾,付出點代價是相對的。
Lily avatarLily2015-12-24
不然就直接考3等,把初、普留給那些18歲、高中畢業的人
讓那些本來就很想待在初/普很久的人待著穩定人力也很好
Olive avatarOlive2015-12-25
考試換缺,對個人而言是好事,對國家而言,並不是好事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12-27
透過那麼多程序補個人,又馬上造成另1個缺,還少了一個
Rachel avatarRachel2015-12-29
錄取新血的機會,又得再等1年,哪有那麼多時間,當然
要想辦法加一些機會成本去限制這樣的狀況囉,我猜的
Linda avatarLinda2016-01-02
非常不合理,足見相關法規缺乏全盤規劃及配套
Olive avatarOlive2016-01-06
要去看29條,oo如果具有新職的任用資格,就不會有影響;
Puput avatarPuput2016-01-11
就可以"視同調任",如果oo「不具備」該新職位任用資格
Lily avatarLily2016-01-11
有什麼好爭的?! 如果給oo等同正式公務人員的權益,結果
Kama avatarKama2016-01-14
oo訓練真的未過=考試不及格,那給他公保什麼的才不合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1-17
總之,剛考上的身分就是「筆試錄取的考生」還是考生~_~"
Madame avatarMadame2016-01-21
「不算是」公務人員,嗯,目前就只是贏過很多人的考生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1-23
函釋是去年底才改的,今年起適用,會一直變動,就表示不
是不能調。
遇事時覺得合理就接受,不合理就反映,不是很正常嗎?而
且不過是一份工作,有什麼贏不贏的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1-23
支持元po,這真的非常不合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1-26
支持原PO 新的法令對部分在職人員的確不公平 硬要新人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