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到受訓前才放棄資格,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 公職Freda · 2014-07-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如題 小弟今年有幸考上關務三等 想請教版上前輩 若參與了選填志願分發作業 直到受訓前才放棄資格 除了喪失公務員錄取資格之外 會不會還有什麼額外的法律責任? 感謝! -- 公職All CommentsEartha2014-07-06想想那些高分落榜明年再來的人…道義上的責任Christine2014-07-09無,就算拖到報到後覺得是火坑直接放棄的,不乏其人Iris2014-07-12法律責任沒有 只是火坑沒人跳 開缺機關會很困擾Barb Cronin2014-07-15擺個火盆跟針山在我面前 我不想跳難道還要被抓去關?Frederica2014-07-19基礎訓爽完就離職的也有啊!XDRelated Posts書記官補訓請問轉任一般行政班學分抵免的問題面試遇到太陽花的問題= =租辦公室的採購…出國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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