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人事,可是問人事他回答不出個所以然來OTZ
我原本是簽請
六日兩天 9:00 ~ 12:00 13:00~16:00 共計12小時
但是因為事情是連貫的 不是說六小時要喊停就可以喊停
所以我第一天是9:00 ~12:00 13:00~~~~~~~~19:00 (打卡回家)
第二天是 9:30 ~ 14:30 這樣 事情才弄完 兩點半多就打卡回家這樣
我在某個禮拜二有申請 第二天的補修(4小時) 而且已經修完了
現在問題來了
1. 申請跟打卡的不服 實際上是算哪個? 有人說是算打卡 有人說是算申請= =
人事則是一直重複跳針說只能請四小時加班費(跟我要的答案沒關....?)
2. 一天最多只能加班八小時,申請加班費則是最高4小時,能申請補修就申請補休
(理論上是這樣對嗎?)
可是我第一天實際加班的時數是 9小時 第二天實際加班的時間是5小時
而第一天申請的時數是6小時 第二天也是
所以第一天實際上我是加班了幾個小時?
第二天又是幾個小時?
其他的問題:
3. 現在還有一個月最多只能加班20小時的限制嗎? 因為被交辦了額外的大事
但是平日的業務已經占滿平日的上班時間 不太可能抽空處理
一定得加班才做得完OTZ 資料都在辦公室 更不可能帶回家作
可是免費做心裡又有芥蒂(雖然說不討厭這件額外的工作)
好兩難啊ˊ口ˋ
4. 只有假日申請的加班才能補休?
另外我還是實務訓練的小新手 應該是可以申請加班的吧?(上次申請的也過了
只是還沒申請加班費....)
網路上找不到公務人員加班/補修的辦法
是我輸錯關鍵字了嗎?
以上 感謝大家的解答<(_ _)>
--
我原本是簽請
六日兩天 9:00 ~ 12:00 13:00~16:00 共計12小時
但是因為事情是連貫的 不是說六小時要喊停就可以喊停
所以我第一天是9:00 ~12:00 13:00~~~~~~~~19:00 (打卡回家)
第二天是 9:30 ~ 14:30 這樣 事情才弄完 兩點半多就打卡回家這樣
我在某個禮拜二有申請 第二天的補修(4小時) 而且已經修完了
現在問題來了
1. 申請跟打卡的不服 實際上是算哪個? 有人說是算打卡 有人說是算申請= =
人事則是一直重複跳針說只能請四小時加班費(跟我要的答案沒關....?)
2. 一天最多只能加班八小時,申請加班費則是最高4小時,能申請補修就申請補休
(理論上是這樣對嗎?)
可是我第一天實際加班的時數是 9小時 第二天實際加班的時間是5小時
而第一天申請的時數是6小時 第二天也是
所以第一天實際上我是加班了幾個小時?
第二天又是幾個小時?
其他的問題:
3. 現在還有一個月最多只能加班20小時的限制嗎? 因為被交辦了額外的大事
但是平日的業務已經占滿平日的上班時間 不太可能抽空處理
一定得加班才做得完OTZ 資料都在辦公室 更不可能帶回家作
可是免費做心裡又有芥蒂(雖然說不討厭這件額外的工作)
好兩難啊ˊ口ˋ
4. 只有假日申請的加班才能補休?
另外我還是實務訓練的小新手 應該是可以申請加班的吧?(上次申請的也過了
只是還沒申請加班費....)
網路上找不到公務人員加班/補修的辦法
是我輸錯關鍵字了嗎?
以上 感謝大家的解答<(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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