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挖礦業者竊電,台電內鬼爽收491萬回扣 - 國營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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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媒體及發佈時間:

自由電子報
發布時間 : 2019年12月11日21:25
更新時間 : 2019年12月11日21:25

新聞內容: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呂姓台電稽查員涉嫌收受竊電大戶491萬5千元及洋酒賄賂,助
業者偷電設「挖礦場」,大挖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牟利,檢警去年底前往查緝時,呂男還通
風報信,好讓業者撤離滅證,新北地檢署依洩密、背信、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起訴呂男
等5人,在押的呂男今移審新北地院,法官裁定15萬元交保。

以楊姓男子為首的挖礦竊電集團,以其在桃園開設的19家網咖為掩護,2016年11月間,找
來水電工破壞電表、竊取台電電力,供網咖挖礦機挖礦賺取比特幣、乙太幣等虛擬貨幣牟
利,推估每月竊取台電8萬5千多度電力。
去年12月底,檢警接獲情資前往搜索,但楊男等人疑早得知此訊息,連夜撤離滅證,檢警
懷疑「有內鬼」,追查後發現台電桃園區營業處呂姓稽查員,前一日以公共電話通知業者
,甚至明知檢警發現業者竊電情事,擅將原本應「成案」的用電實地調查書,竄改為「不
成案竊電」案件,讓業者逃過電費追繳,事後還持調查書向業者炫耀,
檢警今年8月至呂男住處搜索,查出他2013年8月至去年6月間,包庇業者開設的19家網咖
竊電,每家每月約收取約5千元、每月共約11萬元回扣,大約等同業者每月竊電金額,共
計收賄491萬5千元及洋酒禮盒。

庭訊時,呂男及業者均認罪,檢方因此起訴呂、楊男等5人,而在呂男住處查扣的現金68
萬5千元、帳戶200萬元存款、電子錢包內的虛擬貨幣及洋酒均宣告沒收。

新聞網址: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zjxMwj?utm_source=copy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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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en avatarEden2019-12-16
真香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12-20
真cp王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12-25
雇員沒公務員身份不能用貪污罪送辦嗎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12-29
你在辦採購的時候才是
Tom avatarTom2020-01-03
雇員沒公務人員福利,但依然受公務員貪污制罪條例約
Ursula avatarUrsula2020-01-07
查竊電不算行使公權力嗎?那雇員收受承裝業贈品跟餐
宴為何要限制金額?
James avatarJames2020-01-12
上課聽政風說,僱員職員似乎都一樣受約束,但是辦採購業
務時貪污罰最重
Susan avatarSusan2020-01-16
茶罐裡常常是二選一
Zora avatarZora2020-01-21
電業法不是把竊電改成違規用電了嗎?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1-25
礦業法還不趕快修,真的是OO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