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發這版合適嗎??
因為是在科技企業遇到此事....
請教各位科技版百萬高手有沒有遇過
假如勞保保“50000”的薪資級距
但報稅的時候 用津貼扣掉(例如加班費 伙食費 交通費 出差費 ...等等),變成“3800
0 *12+獎金”去報稅,這樣可以嗎??
“一個月薪資”差距成“12000”,這樣是合法??
雖然說少繳稅,但我還是不懂這權益是誰受損?
我查是說 若“固定性給津貼”,仍然要報稅
所以還是不是很理解
感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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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在科技企業遇到此事....
請教各位科技版百萬高手有沒有遇過
假如勞保保“50000”的薪資級距
但報稅的時候 用津貼扣掉(例如加班費 伙食費 交通費 出差費 ...等等),變成“3800
0 *12+獎金”去報稅,這樣可以嗎??
“一個月薪資”差距成“12000”,這樣是合法??
雖然說少繳稅,但我還是不懂這權益是誰受損?
我查是說 若“固定性給津貼”,仍然要報稅
所以還是不是很理解
感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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