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底薪算法 - 大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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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宅爸看不懂我就重新說明

公司試用期的底薪是1510元

過了試用期是1600元

那麼試用期過後 如果還是用1510元來算加班費

在勞動法上是否存在違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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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東莞 想請教各位有關底薪加班費的算法

目前我司試用期前的底薪是1510

過了試用期是1600 請問過了試用期後

加班費用1510算是否合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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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6-01-19
我完全看不懂你在寫甚麼。
Kumar avatarKumar2016-01-21
看薪資條,若底薪秀1510,另外90元用其他津貼項目給
那加班費用1510算是合法的。
如果薪資條上就秀底薪是1600,那就得用1600算加班費
Zanna avatarZanna2016-01-23
請問妳每小時的加班費一千多塊? 這是我看不懂的部份。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1-26
應該是指計算基數吧
Poppy avatarPoppy2016-01-28
另外工資組成按規定應包含所有名目津貼獎金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1-30
故不管怎樣都應按1,600為工資基數計算加班費
Joe avatarJoe2016-02-01
去查東莞裕元寶成罷工事件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2-02
這些事情都有其時代背景,但是你最好是順應潮流走,以前
很多廠都用當地最低工資算,但是難保哪一天有人去投訴,
你就要把差額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