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契約廠商債權扣押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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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一次遇到,想請教一下各位先進的作法

敝機關有個勞務契約的得標廠商(簡稱A廠商)可能自身債務或是財務糾紛

所以被渠債務人提出強制執行

那法院就來函要扣押契約金額(該勞務契約是分季給付)

那現在第2季結束,正常來說是檢附相關資料辦理驗收後

請A廠商開立發票核銷付款

但此時契約金額已被法院扣押的情況之下

想請教下面兩個問題

1.驗收後,A廠商需開立發票嗎?還是直接敘明該款項已被扣押即可?

2.扣押之契約金額,是先留在機關內,等法院來函再作處理嗎?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先進指點迷津

如對案情不清楚的,我可以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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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3-07-04
依我的經驗~先請廠商開立發票~然後金額扣押在環保局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7-06
然後跟法院書記官連絡~看這筆扣押之金額要怎麼給法院
Elma avatarElma2013-07-06
剛剛才看到~不小心寫出我的單位(汗)~就是金額留在機關內啦
Mason avatarMason2013-07-07
廠商向機關請款,一定要先開立發票
Ula avatarUla2013-07-10
總務才會簽辦驗收.完成驗收後,會計才會核銷付款
Joseph avatarJoseph2013-07-15
既然法院來函強制執行,會計室當然知道怎麼扣住支付款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07-19
走一樣請款程序,只是最後扣押部分直接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