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勞務採購低於底價7成 - 公職David · 2011-11-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目前辦理一件勞務採購案,因最低標廠商報價低於底價7成, 所以我們已按採購法第58條及其執行程序請廠商說明底價偏低緣由 及是否會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情形,廠商也已回函說明了 目前有各問題是... 如何判斷廠商說明合不合理 承辦人自行決定?! 還是請鈞長裁示?! 哪各方法比較妥當 也比較能保護自己... 感謝有類似經驗的大大指教... -- 公職All CommentsIvy2011-11-25承辦人 不合理就決給次低標Daniel2011-11-30看鈞長比較喜歡哪一種 但不管承辦人做了什麼決定 還是要給鈞長看過 不是嗎?Poppy2011-12-01不然簽報單位首長核定Suhail Hany2011-12-02請 鈞長核示...Valerie2011-12-05廠商有回函算想作吧 真的覺得說明不合理就請他們交差保金Michael2011-12-06請問是以最低標決標嗎?Leila2011-12-07算看看綜合標價,如於綜合標價8成以上,可算合理,低於7成James2011-12-09只能決定要不要覺給他,低於7成不能要求他繳差額保證金介於7成至8成才可以叫他繳Hedy2011-12-13當然是承辦人要先做決定 就在簽裡面敘明為什麼合理Edwina2011-12-16或為什麼覺得不合理 擬辦:擬奉 鈞長核可後......Vanessa2011-12-20最低標決標沒錯... 還有底價7成不能要求交差額保證金Callum2011-12-23請問是以最低標決標嗎? https://noxiv.comRelated Posts公務員可以要求我改時間去辦理事情嗎?如何查詢公保的資料?請各位先進給小弟一些建議!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報名成功休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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