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採購請益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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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承辦一件勞務採購(限制性招標)的案子,已經開標,目前正在初審。

不過從廠商的服務建議書中發現,有兩間不同的廠商,但是這兩間廠商的計畫團隊中,有
兩個人的名字完全一樣,而目前已經確定都是同一個人。而這個人在A廠商是擔任該計畫
的「協同主持人」(不是計畫主持人),而在B廠商中則是擔任「顧問」的角色,但是這個人
好像都是A廠商與B廠商從外面其他單位找來納入這個計畫團隊的人,而不屬於A廠商與B廠
商原本單位內編制的人。

這兩間廠商的服務建議書內容看不出來有什麼相似性與關聯性,而只有在上述這個部分發
現了這個問題,不曉得這樣是否合法還是有其他違法之虞?煩請大家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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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3-08-03
確保非僅掛名即可,所列人員可投入本案工作
Oliver avatarOliver2013-08-08
無違反採購法第39條之規定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8-08
沒50條所謂重大異常關聯的話 不用擔心太多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8-10
沒記錯重大異常關聯好像有函示正面表列... 卓參
Eden avatarEden2013-08-15
91 年11 月27 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 號令
Agnes avatarAgnes2013-08-18
請問一樓,如果不是掛名而有投入本案工作就可以了嗎?
Poppy avatarPoppy2013-08-21
該不會是台南市的案子吧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8-23
要不要打電話去問那個人,有些公司會亂掛別人的名字
被掛名的人還不知道有這事情,莫名奇妙變成計畫主持人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08-24
學的考完都還了 但我覺得 應該有類似兩間公司互通有無之嫌
Ina avatarIna2013-08-28
就是圍標 因為該人可能知道兩家公司的價格 我會從這下手
Yuri avatarYuri2013-08-31
不確定的 除了找同事或採購專家詢問 可問公共工程委員會
Kyle avatarKyle2013-09-02
限制性招標沒必要圍標吧 機關不需要訂定底價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09-03
一家投標即可,沒有圍標的關聯性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9-05
以限制性招標,常會被政風室認為有綁標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