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新制七休一例外 - 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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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關於關於即將上路的勞基法七休一例外狀況有點問題

但是好像沒什麼人討論 @@

七休一三項例外狀況中第三項:

勞工在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電廠歲修執勤,以致有必要連續工作超過六天,
可在徵得勞工同意下,最多連續工作十二天。

善意的解釋的話,就是只有年度歲修這種特殊情況可以允許連續工作十二天,

但是從不好的方面從字面解讀的話,意思可以解釋成勞工在以下狀況執勤時,

國外
船艦
航空器
闈場
電廠歲修

十二天的狀況都是被允許的 這樣的話 所有出差的工程師不是都被納入了嗎?

是目前出差工程師都已經被凹習慣 全勤不放假也沒關係

或境外本來即不受本國相關條文約束

還是我弄錯了什麼??

PS 請不要戰我國內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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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16-10-02
出差工作吃台灣法律,所以...QQ
Agnes avatarAgnes2016-10-02
版上有人有經驗常態性連續出勤超過十二天嗎?(遠端不算)
Mia avatarMia2016-10-02
政府有在管嗎...
Agnes avatarAgnes2016-10-04
多的是吧 出差根本就被當成狗 完全沒休假
Hedda avatarHedda2016-10-05
我覺得有休一天還是有差~可以問樓上是哪一家的嗎??
Eartha avatarEartha2016-10-08
你看第二項的內容, 就知道第三項的解釋是後一種了吧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0-12
重點是政府沒在抓,資方拼命違法,訂這種法律有用嗎?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0-12
還有看闈場也該知道...闈場是要歲修甚麼XD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10-15
我想知道10/26有沒有補假? 還是學海邊延到年後放
Emma avatarEmma2016-10-20
但假日還是要兩倍吧?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10-22
沒有兩倍吧?符合例外條件就直接12天啊…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0-24
而且目前國內出差應該也是只有一筆出差費
Joe avatarJoe2016-10-25
我之前出差也有連續做二十天沒放假 該公司連兩萬都沒被重
罰過。勞基法還是參考參考就好。(不要戰我為啥沒小蝦米告
大鯨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