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權系列:公司違反勞基法,能如何反制? - 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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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板友來信詢問相關問題,遂分享經驗如下,
誠摯地希望大家都不要用到! ┌|◎o◎|┘
但真有需要時,至少略能知道如何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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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公司違反勞基法,如何爭取權益呢?

方法1.向 勞動局 or 勞檢處 提出申訴/檢舉。
其中,又可分成匿名與具名的方式;
通常是以具名的方式,較能繼續追蹤案情。

方法2.直接向勞動部提出陳情
https://goo.gl/euDq9z
再由勞動部由上而下的指揮處理。

方法3.體制外的爆料or有力的朋友
請介紹給我這樣的朋友! XDD (X)

有時候體制外的方法也是不錯的選擇,
但請記得盡量陳述事實,
避免提到他人隱私或公司機密!


【提醒一】想檢舉但不想曝光身分
以上具名檢舉或陳情,
實務上可找較具知名的工會協助(推薦)
據說透過該工會具名處理,
案情進展會相對順利!
也可避免勞工自身曝光。

或者也可找第三人協助具名處理,
也可避面檢舉人身分曝光!
(如果還想繼續工作的話...Q__Q)

切記
1.提供相關證據不要把自己出賣了
2.不要找跟自己關係明顯的人出面檢舉
---腦內劇場 模擬情節---
人資:董ㄟ!檢舉人是小明他爸....(靠么)


【提醒二】勞檢處的處理不恰當怎麼辦?
勞動局 or 勞檢處 在處理案件過程中,
可能有「不盡完善」or「爭議情形」,
若申訴/檢舉人不滿意,
可考慮向上級的勞動部進行陳情!

分享一個實務案例...
某公司確實違反勞基法第30條中:
雇主不得拒絕提供出勤紀錄給勞工。

針對這樣的情形,
勞檢處承辦人員打算用「一事不二罰」原則,
只對雇主裁罰一次。(根據該勞檢處的內規)
但!稍微有點法感...(法喜也好)
或者略懂行政法、勞基法的人,
由於違法狀態仍持續存在,
根本不會是適用「一事不二罰」原則!
況且該內規違反母法勞基法80-1條
「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的規定...

但沒辦法,勞檢員也是要聽主管指示辦事,
搞不好他已向上反應過,還被主管電...

後來這案子透過向勞動部陳情,
勞動部也認為勞檢處的處置不適合,
便向該勞檢處宣導、指示,進而改善...


【最後要提醒的是】
1.相關證據資料務必盡量準備充分!
2.若已盡力卻未受公正處置...
 辛苦惹!勞權路上曾有您一分的努力!
 Let it go~~~ (′;ω;`)ヾ(・∀・`)

現實狀況中,申訴、檢舉、陳情後的勞檢,
礙於法規授權的強制性不足,
更加上勞檢落實程度嚴重不足,
造成勞檢形式意義大於實質,
特別是勞資雙方說法證據矛盾時,
勞檢結果常上令勞工捶心肝的
傾向資方所提供的資料與說辭...
(業障重...看不到違法!假的! [X])

【本篇總結】
江湖再走,方法要有(如以上所述)。
遇到狀況時,可以審酌自身的狀況,
再決定是否採取相關行動!

另外,有關 "勞健保問題" or "高薪低報",
Google大神的資料非常豐富,
加上本魯沒有這部分實務經驗,
就不胡亂分享以免誤導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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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r avatarKumar2017-12-22
Jake avatarJake2017-12-25
Lucy avatarLucy2017-12-29
推!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1-01
Xanthe avatarXanthe2018-01-05
Poppy avatarPoppy2018-01-08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1-11
Y
Zanna avatarZanna2018-01-14
這個沒用啊,想騙誰啊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1-15
Hazel avatarHazel2018-01-15
推 讚
Kama avatarKama2018-01-18
不知道同時好幾個案例會不會合在一起罰一筆兩萬? XDD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1-22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