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捐款之金額,該不該呈報縣府??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小弟目前剛分發到學校,在學校擔任(兼任)主計之工作
近來,學校收到一筆善心人士的捐款,
校長說為了用錢之便利性,不傾向向縣府呈報此筆捐款,
因為校長欲將此筆捐款用於短促人員之人事費(縣府已無預算續聘)以及學生午餐加菜金
此捐款目前是存於學校之帳戶(據前任主計之說法,此帳戶沒有被審計查過)
此筆捐款,應該會採用-帳外帳 之作法
但如果善心人士向學校索取捐款收據而減免稅收時,政府方面應該就會留有紀錄。

想問請問各位前輩:
1.有相關法規規定,學校一定要將捐補助款呈報縣府之規定嗎?
2.將捐款收據報稅後,審計處是否會追查到此筆捐款?
3.正確之作法、流程應該如何作?
4.建議之作法?

因剛上任,所以對於許多相關法規都不懂,
在此真的非常感謝各位大大給予小弟之忠告~~~
~~~~~~~~~~~~~~~感激不儘~~~~~~~~~~~~~~~

--

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01-14
建議呈報,因為捐款牽涉到扣抵稅的問題
人家拿你們的收據去報扣抵稅,審計卻查不到
Thomas avatarThomas2010-01-18
入帳記錄,不就變成侵吞公款?捐款給政府
Callum avatarCallum2010-01-22
一樣視為公款
至於校長...死的不是他,用錢方便怎樣都行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0-01-26
一定要查到相關規定,而且眼見為憑
不要只是聽說唷
Xanthe avatarXanthe2010-01-28
牽涉錢,一定要謹慎,按照規定來
Quanna avatarQuanna2010-02-02
不知道你們是哪個縣市的?臺北市的做法
Olive avatarOlive2010-02-06
是"非指定用途"一律解繳公庫,"指定用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2-11
途"以代收代付方式,依會計程序處理.
Ursula avatarUrsula2010-02-15
可以參考"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
Ivy avatarIvy2010-02-20
捐募款收支管理要點"另外問貴縣市主計
Sarah avatarSarah2010-02-23
不要插手經管帳外帳,不然出事情絕對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