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台中/彰化處理遺產房屋與大陸配偶的律師 - 律師工作討論Leila · 2018-04-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目前遇到遺產糾紛又牽涉再婚的大陸配偶 主要是因為父親只有留下一棟房子,為婚前所有 而大陸配偶只有依親拘留的身份,按照道理是沒法子分到不動產的部份 而本人本身也沒有不動產,因此看到法律有賴以居住的條件,此房屋可以不列入遺產價值 但是現在牽扯我們希望他遷出去,也希望可以補助他一筆錢 可是賠償金額他一直堅持拿房子價值的1/4 雙方堅持不下,因此希望介紹有經驗的律師可以幫忙 感謝 -- 律師All CommentsOdelette2018-04-22有登記結婚的中國籍配偶也是有權繼承唷!Callum2018-04-23婚前婚後是離婚才會有差別吧Bethany2018-04-25如果是依親拘留的話,應該是只能拿到價額,而不能繼承不動產。Christine2018-04-26爭點是「為臺灣地區繼承人賴以居住之不動產」的認定。Kelly2018-04-28不知道有沒有針對賴以居住處理方式較熟悉的律師可以介紹的.Related Posts緊急!求推薦中部擅長刑事律師彭若鈞律師事務所評價請益今年律訓地點民事二審欲為訴之追加的適當時機?大家每天平均幾點下班?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