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彰化處理遺產房屋與大陸配偶的律師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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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遇到遺產糾紛又牽涉再婚的大陸配偶

主要是因為父親只有留下一棟房子,為婚前所有

而大陸配偶只有依親拘留的身份,按照道理是沒法子分到不動產的部份

而本人本身也沒有不動產,因此看到法律有賴以居住的條件,此房屋可以不列入遺產價值

但是現在牽扯我們希望他遷出去,也希望可以補助他一筆錢

可是賠償金額他一直堅持拿房子價值的1/4

雙方堅持不下,因此希望介紹有經驗的律師可以幫忙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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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04-22
有登記結婚的中國籍配偶也是有權繼承唷!
Callum avatarCallum2018-04-23
婚前婚後是離婚才會有差別吧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04-25
如果是依親拘留的話,應該是只能拿到價額,而不能繼承不
動產。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4-26
爭點是「為臺灣地區繼承人賴以居住之不動產」的認定。
Kelly avatarKelly2018-04-28
不知道有沒有針對賴以居住處理方式較熟悉的律師可以介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