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榮總徵就業服務員 - 加班
By Zenobia
at 2013-11-21T16:15
at 2013-11-21T16:15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job 看板 #1IZS3ooz ]
作者: a0nxu (阿茲海默政) 看板: job
標題: [台北] 台北榮總徵就業服務員
時間: Thu Nov 21 16:14:40 2013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台北榮民總醫院附設庇護工場
(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
【工作職缺】
就業服務員2名(其中1名為育嬰之職代)
【工作內容】
(一)在本科醫療團隊成員帶領下,就業服務員需於現場輔導精神障礙或
其他身心障礙患者之就業工作。
(二)負責就業促進方案、職業復健相關醫療業務之文書處理、檔案管理
工作,及接受醫療團隊與勞工局督導人員之督導,參與相關之科內醫療
團隊會議、進修課程以及相關勞工局會議。
(三)體耐力佳、機動性強。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一)符合下列1.至4.點中任一條件者: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
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3.大學畢業且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並完成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4.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二)熟悉並會使用電腦word, excel, powerpoint 等軟體,個性成熟具彈性,配合度佳
,具工作熱忱者尤佳。
【工作地點】
台北榮民總醫院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8:00-17:30
兩週工時超過84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將會被刪文。
8天
假日輪班可排休
【公司福利】
院內職員門診優待
與身障員工一起的員工旅遊(1年4次)
院內美食9折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2年4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19,047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依北市勞動處規定補助計畫辨理
35,846-37,783元。
月薪未達19047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2人(其中一人為嬰假職代)
工作契約期間為103年1月-103年12月,視工作狀況及核定補助而定是否續聘;
育嬰假職代就服員工作期間為103年1月-103年6月,詳細日期視原職位人員復職日期而定。
【聯絡人/連絡方式】
02-28757027轉303:林小姐
【其他備註】
一、有意者請於103年12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履歷(包含個人資料、
學經歷、大學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條件中各式證書或時數證明影本、
工作史及自傳)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至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台北榮民總醫院附設庇護工場
(務必留聯絡電話及e-mail信箱),證書影本恕不退還,封面加註聯絡方式。
二、書面審核後將通知資格符合者前來參加面試。
三、甄選及面試時間暫定為102年12月6日(五),地點暫定為精神部四樓
會議室,報到及結束時間視當天應徵人數狀況而定,將再另行以電話通知。
--
作者: a0nxu (阿茲海默政) 看板: job
標題: [台北] 台北榮總徵就業服務員
時間: Thu Nov 21 16:14:40 2013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台北榮民總醫院附設庇護工場
(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
【工作職缺】
就業服務員2名(其中1名為育嬰之職代)
【工作內容】
(一)在本科醫療團隊成員帶領下,就業服務員需於現場輔導精神障礙或
其他身心障礙患者之就業工作。
(二)負責就業促進方案、職業復健相關醫療業務之文書處理、檔案管理
工作,及接受醫療團隊與勞工局督導人員之督導,參與相關之科內醫療
團隊會議、進修課程以及相關勞工局會議。
(三)體耐力佳、機動性強。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一)符合下列1.至4.點中任一條件者: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
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3.大學畢業且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並完成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4.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二)熟悉並會使用電腦word, excel, powerpoint 等軟體,個性成熟具彈性,配合度佳
,具工作熱忱者尤佳。
【工作地點】
台北榮民總醫院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8:00-17:30
兩週工時超過84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將會被刪文。
8天
假日輪班可排休
【公司福利】
院內職員門診優待
與身障員工一起的員工旅遊(1年4次)
院內美食9折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2年4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19,047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依北市勞動處規定補助計畫辨理
35,846-37,783元。
月薪未達19047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2人(其中一人為嬰假職代)
工作契約期間為103年1月-103年12月,視工作狀況及核定補助而定是否續聘;
育嬰假職代就服員工作期間為103年1月-103年6月,詳細日期視原職位人員復職日期而定。
【聯絡人/連絡方式】
02-28757027轉303:林小姐
【其他備註】
一、有意者請於103年12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履歷(包含個人資料、
學經歷、大學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條件中各式證書或時數證明影本、
工作史及自傳)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至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台北榮民總醫院附設庇護工場
(務必留聯絡電話及e-mail信箱),證書影本恕不退還,封面加註聯絡方式。
二、書面審核後將通知資格符合者前來參加面試。
三、甄選及面試時間暫定為102年12月6日(五),地點暫定為精神部四樓
會議室,報到及結束時間視當天應徵人數狀況而定,將再另行以電話通知。
--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人權維護社會工作」專題講座簡章
By Megan
at 2013-11-20T23:13
at 2013-11-20T23:13
佳和桂這間公司
By Kyle
at 2013-11-20T17:46
at 2013-11-20T17:46
食安座談會-從台灣食安管理談食安事件
By Ethan
at 2013-11-20T15:35
at 2013-11-20T15:35
薛長興外派柬埔寨
By Joseph
at 2013-11-19T18:39
at 2013-11-19T18:39
財團法人臺北市林芳瑾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居
By Suhail Hany
at 2013-11-19T15:14
at 2013-11-19T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