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CO17 (...)》之銘言:
請教各位專家
最近政府部門一直說台灣金融體系缺少投資銀行這塊業務?
我淺薄的認知,一般所謂的投資銀行業務,可能包括承銷(IPO等)、企業併購等財務顧問、
金融商品設計、交易室、研究部門、私人銀行財富管理等業務。
但是看起來台灣的銀行或券商是可以從是以上業務的,或許可以承作的商品較少
但台灣的銀行或是證券商沒辦法達到所謂的投行等級,究竟是法規上不允許?
還是金融機構投入的資源不夠,所以沒辦法跟外國的金融機構一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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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專家
最近政府部門一直說台灣金融體系缺少投資銀行這塊業務?
我淺薄的認知,一般所謂的投資銀行業務,可能包括承銷(IPO等)、企業併購等財務顧問、
金融商品設計、交易室、研究部門、私人銀行財富管理等業務。
但是看起來台灣的銀行或券商是可以從是以上業務的,或許可以承作的商品較少
但台灣的銀行或是證券商沒辦法達到所謂的投行等級,究竟是法規上不允許?
還是金融機構投入的資源不夠,所以沒辦法跟外國的金融機構一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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