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主 資 料:律師助理
※聯絡方式與對象:站內信
※徵 求 條 件:精通台語撰打成逐字稿
※徵 求 期 限:即日起至有人接案止
※交 件 時 間:給檔後七天
※酬 勞:15元/分,共675元整
※酬 勞 發 放 日:交稿後確認無誤即匯款
※工 作 內 容:將錄音檔的內容撰打成逐字稿
◎備 註:
該檔案為一對一談話,錄音清楚,對話台語居多偶有國語
其中一人年紀稍長,講話有些許含糊,但仔細聽還是可以辨識
交稿後,若錯誤過多則退件重打,退件告知時起算一天內再交稿
若檔案依然錯誤許多,則視情況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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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與對象:站內信
※徵 求 條 件:精通台語撰打成逐字稿
※徵 求 期 限:即日起至有人接案止
※交 件 時 間:給檔後七天
※酬 勞:15元/分,共675元整
※酬 勞 發 放 日:交稿後確認無誤即匯款
※工 作 內 容:將錄音檔的內容撰打成逐字稿
◎備 註:
該檔案為一對一談話,錄音清楚,對話台語居多偶有國語
其中一人年紀稍長,講話有些許含糊,但仔細聽還是可以辨識
交稿後,若錯誤過多則退件重打,退件告知時起算一天內再交稿
若檔案依然錯誤許多,則視情況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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