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律師國考 兩階段變革 - 律師工作討論
By Selena
at 2009-05-16T04:21
at 2009-05-16T04:21
Table of Contents
1. 假如律師錄取門檻過高,造成市場競爭不足,使得消費者取得成本過高或品質不足的
法律服務;那我想請教這些主張開放律師錄取名額的教授們,N 年多沒發表論文的學者
,是否也應受到市場機制檢(考)驗?以公法學界為例,現在留學美國及德國的公法博
士生至少數十人。這些優秀的年輕學者學成歸國後,是否能立於一個跟正教授們競爭教
職的機會?部分暢言大幅降低律師錄取門檻的正教授們,請你們捫心自問,你們多久沒
有發表TSSCI文章了?
2. 假如如 evan 道長所言,教授們覺得改律師高考考卷是件勞心勞力的事,何妨將命
題改題之權,全數交由實務界負責?蓋實務界題目有標準答案,沒有灰色地帶,考生不
必耗費筆墨論證甲說乙說丙說(深怕漏掉出題學者的獨門見解),只需依據實務見解推
論寫下 points。這些 points 就是某一法條、某一大法官會議解釋、某一最高法院判
決、某一判例、某一民刑庭會議決議內容。相信在這種情況之下,改題者的改題速度將
會大幅提昇(看得到幾個 points 給幾分),因為改題者不必再在亂槍打鳥、字寫得滿
滿的考卷裡找他的「獨門暗器」。
3. 根據在下執業經驗,大部分學說見解(除了王澤鑑老師及其他幾位學術、實務資歷兼
備大法官的意見)對於法院、檢察官或主管機關,幾乎毫無說服力。行政函釋或者法院
見解,是律師保護當事人權益的唯一武器;滿紙學說見解,最後也只能被法官助理
copy-paste 上判決書「原告主張」或「被告主張」欄。在下始終認為,律師考試應讓
「較精通於實務見解」而非「較精通於學說見解」之人得到高分,故法學教授並不適合
作為律師考試出題者。
4. 結論:當前國家考試制度甚至法學教育需要改革之處甚多,但是「考卷份數」、
「一份考卷改多久時間」、「及格人數」這些議題,在下認為絕非關鍵。
短期而論:考試題目的品質、長期而論:法律系教授去蕪存菁機制的建立,才是改革的
首要重點。在下始終認為,相較於增加錄取人數,一個題目沒有獨門暗器、高品質且公
平的考試機制,更能夠減輕考生的負擔及痛苦。
※ 引述《evan7777777 (猴爬到樹下還是猴)》之銘言:
: 各位好
: 對於律師司法官錄取率提高的問題
: 小弟目前只是ㄧ名大二生
: 對國考長什麼樣子都還懵懵懂懂
: 對律師目前職業的實務狀況更是完全不了解
: 不過 小弟我目前正受教於這次推動改革的董保城教授
: 上課時他多少有和我們聊過他改革的想法和目的
: 在看了前面幾位和大家推文的質疑
: 我發現大家的觀點都很注重在錄取率提高以後的結果
: 而其實董老師改革的重點在於考試的命題方式
: 他想在第一階段改成選擇題的方式然後錄取33%的人
: 目的是在減少第二階段的申論題式的考卷卷數
: 因為他認為舊有的考試方式ㄧ次有七八千份申論題式的考卷
: 而這些要在ㄧ兩個禮拜內改完
: 對於改題教授來說是ㄧ大負擔
: 而且 最重要的是 這些教授勢必不會花太多時間在同ㄧ張考卷上
: 而大家唸了四五年 甚至準備更久的心血
: 就這樣在一兩分鐘內被決定生死 似乎不太恰當
: 看ㄧ題25分的題目用不到30秒的時間 大家覺得能改出鑑別度嗎?
: 我想 有些有國考經驗的人說的運氣問題 是不是就是這樣發生的?
: 還有 有些人提到的會考試不見得會執業的問題 是不是也是因為如此?
: 如果利用第一階段的選擇題減少寫申論題的人數
: 這樣需要被改的考卷減少
: 教授在每ㄧ張的考卷上都花更多的時間更仔細的檢視每個人的作答
: 這樣是不是會公平ㄧ點? 也比較能避免那些非唸法律本系的人好運考上的機會?
: 這些只是我上課聽董老師說過他想這麼做的立意 還有一些自己的淺見
: 至於這個考試制度的好壞 選擇題的命題方式 考試科目的問題...等等
: 還有錄取率怎麼分配的(33%和40%)及錄取率高低的影響(這老師上課倒是沒有提過)
: 我不曉得這樣改革到底是好是壞 也認為自己還沒有那個能力去妄下定論
: 只是看到最近這幾篇的內容和推文 覺得大家是不是太注重在錄取率高低的結果上
: 而忽略了中間其他的問題?
: 所以我PO了自己ㄧ點小小的意見
: 希望各位不吝發表意見指正並討論
--
All Comments
By Candice
at 2009-05-21T02:16
at 2009-05-21T02:16
By Christine
at 2009-05-26T00:11
at 2009-05-26T00:11
By Hardy
at 2009-05-30T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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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edda
at 2009-06-04T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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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rin
at 2009-06-09T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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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istan Cohan
at 2009-06-14T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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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6-19T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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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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