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變革:筆試60%+口試20%+工作經驗20%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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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上似乎對這樣的改革幾乎都持反對的意見,我個人的觀點反而是表達贊成。

司法官的遴選應該是要從已經有相當法律操作經驗的法律工作者中來遴選,

但這目的只是純粹確保專業而已,也就是假如你有五年的律師執業經驗

(也就是符合可以成為指導律師的資格),即可以認為你是有具備相當之法學專業。

如果是執業律師要考司法官,就不應該還要再考基礎法學科目了,

而是應該考你的表達溝通能力以及處理案件的能力,也就是最好模擬一個實務案例,

讓你可以模擬你假如是本案承審法官,你會如何訴訟指揮以及認事用法

你會如何寫出符合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可以真正接受公允的判決書。

或是假如你是本案承辦檢察官,你會如何指揮偵查程序及撰寫起訴書或不起訴書。

當然這樣要考出一個真正的司法官會很困難啦XD 重點還是要怎麼考要更清楚點。

因為過去要考司法官,大家都是比誰書念得多,誰寫的東西比較對出題老師的胃口。

制度上還可以有配套,但其實我覺得這樣的司法官考試制度的改革,

可以讓更多有志往審判工作的律師同道們去努力,雖然律師法是這樣規定的

"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

但大家也知道律師主要工作是在爭取及維護委託人在法律上的權利,可能保障"人權"

這是大家常作的。但真正的實現社會正義跟促進民主法治,這塊真的不是律師單獨

可以辦到,沒有好的司法審判品質,要達成社會正義就會距離很遠。


: 為杜絕「奶嘴法官」,考選部研議未來司法官考試應考資格變嚴,需有律師證書及5年
: 工作經驗才可。考選部進一步指出,另還打算減少筆試考科,占總成績比率將下降,提
: 高口試占分比率,工作經驗甚至可能納入成績採計,且占兩成。
: 但考選部長董保城指出,工作經驗是司法官考試改革的一大重點,考選部目前正研擬方
: 案,司法官筆試成績將從占9成降為6成,工作經驗占2成,口試則從1成變2成,但筆試
: 不需考太多科目,只要考實務科目,包括民法、刑法和公法3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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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10-28
不幸的是,好的制度與理想在台灣都會走樣,悲劇>"<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11-01
我的看法傾向不管律師或司法官來源都要多元化,有經驗司
法官退下作律師的很多(先不論原因),有經驗律師轉司法官
很少。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11-06
我也覺得沒啥不好。只是儘量不要一直改來改去,令人無
所適從。
Annie avatarAnnie2014-11-11
以前不就有轉任制度了
如果您說的真的那麼好
那轉任制度為何會被認為績效不彰
Sandy avatarSandy2014-11-16
現在還要搞出一個新的轉任制度
這制度為何可以改變以前他們認為績效不彰的原因
現實是什麼?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11-20
會去轉任的是不是因為收入不穩?
相信這是轉任的最重要原因
Kyle avatarKyle2014-11-25
改新的轉任制度
還不是同一票律師去轉任
結果一樣是績效不彰拉
Yuri avatarYuri2014-11-30
除非司法官的薪水比頂尖律師多
這轉任才會有效
這一期的本土 有po董寶成的看法
Tracy avatarTracy2014-12-05
裡面提到了恐龍法官 白玫瑰 奶嘴法官
所以要改革
Hedy avatarHedy2014-12-09
恐龍法官 來自於對構成要件斤斤計較 如白玫瑰案
Lucy avatarLucy2014-12-14
一堆學者贊成構成要件的斤斤計較
Poppy avatarPoppy2014-12-19
還有不敢判死刑 以及和民意的重刑重逞不符
Ingrid avatarIngrid2014-12-24
這些和年輕有什麼關係
恐龍法官如果是改革的對象
Agnes avatarAgnes2014-12-28
首先最有效的方法 就是叫那些學者不要宣傳廢死
以及引入要判決合乎民意的法理
這樣才是對症下藥
Mary avatarMary2015-01-02
不然就是老的犯錯 殺年輕人的趁機鬥爭
Leila avatarLeila2015-01-07
連我家隔壁5歲的小孩都殺人償命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1-12
結果法律系的學生 授報教授薰陶(洗腦?)
Cara avatarCara2015-01-16
受到
認為有死刑弊大於利 幾十年後任最高法院法官
不判死 輿論譁然
Liam avatarLiam2015-01-21
變成恐龍法官
教授:因為你們太年輕當法官 法官培育方式有問題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1-26
所以要改以符合民意
Poppy avatarPoppy2015-01-31
人心 由此見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2-04
就算改了 以後 類似新普生案南非刀鋒戰士案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02-09
如果民意最重要 何不法官改成民選好了 頗ㄏ
Mason avatarMason2015-02-14
也是層出不窮 恐龍法官仍在
John avatarJohn2015-02-19
日後如果發現判錯了 就說是人民支持我這樣判的 呵呵
Andy avatarAndy2015-02-23
什麼叫「真正接受公允」?不然每個案件都採網路投票
Mary avatarMary2015-02-28
昔日孔明二十出頭 掌握上萬人性命
Dinah avatarDinah2015-03-05
美國也出了比爾蓋茲等人
只有台灣還在搞 嘴上無毛辦事不牢
Agnes avatarAgnes2015-03-09
以前一年錄取200個法官 代表少了200個律師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3-14
董保城想法應該與原po相同,但請看看董自改革後的亂象
Adele avatarAdele2015-03-19
工作經驗作為門檻也許還可以接受,文中似乎也沒限制一定要
執業律師才算工作經驗?但重點是如何評分?口試又為何提高?
Yedda avatarYedda2015-03-24
內定正夯
Ina avatarIna2015-03-28
轉任法官薪水10萬,什麼樣的律師當?
Necoo avatarNecoo2015-04-02
轉任法官薪水50萬,大家搶著當。只想省錢,別想會有什麼好
制度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4-07
為了省錢,只想變變考科,變變考試方式,別騙自己這樣就
能改善
Susan avatarSusan2015-04-12
司法官理論上 如果要知社會疾苦 應該要找社會最底層的人
如那些一邊做流動攤販或是送報紙考上司法官的人
Olive avatarOlive2015-04-16
這才是促進社會活動

這才是促進社會流動 才能用他們的經驗苦民所苦
Andrew avatarAndrew2015-04-21
現在搞一個社會經驗20趴
是不是代表連勝文之類的在這評分裡面可以拿到滿分
Gary avatarGary2015-04-26
其他做麵包的 家境貧寒的 只能怪父母
Cara avatarCara2015-05-01
因為他們父母沒辦法讓他們當副總裁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05-05
我有個學理上的問題,司法官固然是公務人員,資格跟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5-10
薪水是由考試院處理;但是法官屬司法權底下、檢察官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05-15
屬法務部(行政權)管,考試權這樣東改西改蝦改是不是
有侵害其他兩權的疑慮?或他們根本不關心這些人是怎
麼進來的
Andy avatarAndy2015-05-20
進來後才歸司法院或法務部管...
Bennie avatarBennie2015-05-24
五年執業經驗≠具備相當法學專業吧,大家都幹過實習
律師跟菜鳥律師,請摸良心說,自己的指導律師或初期
Tom avatarTom2015-05-29
執業時的老闆,真的很專業嗎?有的話,恭喜你,他是
個認真的律師,我想大部分恐怕業務能力大於專業能力吧
Jacob avatarJacob2015-06-03
很好奇有五年經驗的律師當中 是什麼等級的會想去領10萬1個
辦幾十個案件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6-08
上面少字 是"1個月辦幾十個案件"
Belly avatarBelly2015-06-12
ㄧ個月如果新收才幾十件算少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5-06-17
每個人有自己的人生規劃,有自己想努力的方向,除了錢以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6-22
外不能再想到別的嗎?
Yuri avatarYuri2015-06-27
見過有法學博士文憑的大律師,結果他連民國94年刑法第2條
Liam avatarLiam2015-07-01
第1項已由「從新從輕原則」修為「從舊從輕原則」都不知道
Harry avatarHarry2015-07-06
不是說執業很久就如何如何,很多專技人員沒持續進修,其
實都是通病。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07-11
老實說我想不到別的,逐年刪的公務員福利、直線上升的接
Emma avatarEmma2015-07-16
案量、稍不符合社會期待判決就被人肉然後罵法匠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07-20
總而言之,願者上鉤!出的起香蕉就祇能請到猴子~!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7-25
我記得考上不是要去司訓所兩年,期間一個月薪水起敘
約等於高考法制的薪水。先不要考慮實認後的薪水,若
有五年律師經驗的人可以忍受嗎@@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07-30
所以應該要通盤規劃及改革,而不是突然想到什麼就改什麼
Erin avatarErin2015-08-04
有趣的是,擅於寫規劃及改革文章的學者教授族群,許多
都挺董不遺餘力
Yuri avatarYuri2015-08-08
也許未來5年以上資歷的律師平均月薪不到10萬
Lydia avatarLydia2015-08-13
終於有人說到重點了
Annie avatarAnnie2015-08-18
案件量是大問題,一個月幾十件新案,難兼顧良心跟生活品質
Adele avatarAdele2015-08-23
聘用的法官太少(愛亂省錢),不是案件量大
Hazel avatarHazel2015-08-27
司法權、立法權的預算都太少,立委喜歡把幾千億預算送給
建商財團
Eden avatarEden2015-09-01
整個立法院永遠想通過的都是財團法案(服貿)
Zanna avatarZanna2015-09-06
董保城一定會有政大中少數學者跟學生瞎挺(多數仍然很不爽
),血汗不意外
Kyle avatarKyle2015-09-10
國家司法官想省錢 、律師也搞血汗,一起把預算送財團,一
同為財團犧牲奉獻?
Lucy avatarLucy2015-09-15
只能說這政策沒辦法直接影響到最高的老先生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5-09-20
看來"企業界"可以找到長期投資的標的了~~
Agnes avatarAgnes2015-09-25
基本上,我是贊成,但是我單純噓董部長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9-29
是啊 但兩成的口試成績 如果你不聽話 就不可能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