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 金融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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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約進入信用合作社三年
跟女友同單位
進來跟女友論及婚嫁

但主管稱因員工短缺無法調動
如果現在登記將會違反法規
要求我們不能登記
上網搜尋不到這個問題

想請問這是什麼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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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One 80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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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14-11-26
公司內規哪有比法律大
Mary avatarMary2014-11-26
單位不給調?那就反應給總行 一定會幫其中一個調吧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11-26
你可以問勞工局
John avatarJohn2014-11-26
這是內規吧...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11-26
夫妻不能在同一家分行 不過無法調不是你的問題 是分行的問題
Tom avatarTom2014-11-27
分行應該要去跟總行協調吧?主管不想多事...
Regina avatarRegina2014-11-27
地方合作社人手短缺,我還以為是政府規定,既然是內規
,就不理會他了,感謝各位回應
Edith avatarEdith2014-11-27
看你怕不怕黑而已,你結了是主管比較頭大(人力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