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紀錄科的錄事兼通譯情形,已經許多法院都有了
原因是通譯遇缺不補.
但是最近聽說上面想要效法某些法院,讓錄事做2股之外,再兼2股的開庭
想知道現在在職的錄事們兼通譯的情形?
因為2股再兼2股的開庭.等於一個禮拜的工作日數去了一大半
現在每個法院的錄事工作都這麼重嗎?
因為聽說有法院是1股然後專職那股的開庭
感覺這樣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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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通譯遇缺不補.
但是最近聽說上面想要效法某些法院,讓錄事做2股之外,再兼2股的開庭
想知道現在在職的錄事們兼通譯的情形?
因為2股再兼2股的開庭.等於一個禮拜的工作日數去了一大半
現在每個法院的錄事工作都這麼重嗎?
因為聽說有法院是1股然後專職那股的開庭
感覺這樣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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