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我因為結婚了,嫁到台南,必須調單位
在台南,想去的那個機關,面試後也通知我錄取了
現在我要通知現職的單位長官,說我要請調的事
雖然說結婚應該是正當理由,
但是還是很擔心長官會不放人~
因為目前的單位比較忙,少我 一個不能說沒有影響~
可是我真的很想到台南去,
所以也有打算要請認識的立委來向目前單位的長官說情一下,
不過目前不清楚長官會不會一定要留人,
如果長官願意放人,好像也不見得一定要請立委來講,反而欠人家一個人情
不知道版上的各位,通常在什麼情形下會請民代來講呢?
是在長官還未表示會不會留人的時候,就先請民代來講?
還是在長官表示不肯放人的時候,才請民代來講呢?
懇請大家給我個建議~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商調,一些眉眉角角不是很懂~~@@
感謝大家!!x
--
我因為結婚了,嫁到台南,必須調單位
在台南,想去的那個機關,面試後也通知我錄取了
現在我要通知現職的單位長官,說我要請調的事
雖然說結婚應該是正當理由,
但是還是很擔心長官會不放人~
因為目前的單位比較忙,少我 一個不能說沒有影響~
可是我真的很想到台南去,
所以也有打算要請認識的立委來向目前單位的長官說情一下,
不過目前不清楚長官會不會一定要留人,
如果長官願意放人,好像也不見得一定要請立委來講,反而欠人家一個人情
不知道版上的各位,通常在什麼情形下會請民代來講呢?
是在長官還未表示會不會留人的時候,就先請民代來講?
還是在長官表示不肯放人的時候,才請民代來講呢?
懇請大家給我個建議~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商調,一些眉眉角角不是很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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