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而曠職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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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zuan (安安)》之銘言:
: 不論如何 先謝謝各位網友的意見
: 我極少在bbs上發文 這次要不是事態嚴重 我也不會把這麼不堪的家醜外揚出來
: 也有好心人私底下mail給我可能的解決辦法 我很感謝
: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會被指為是"惡劣釣魚文" 這是一項很嚴厲的指控
: 我本身不是公務員 曠職四日就要被處份還是另一位家人查出來的

這是"連續曠職四日"的情況.

一般零星的曠職是"十日"

不過這只是 專案考績兩大過的正面表列處分條件

(換言之....不一定要給一次兩大過,但是曠職沒滿這條件不能給一次兩大過)

還有還有.....曠職一天就可以處分了好不好.

各機關應該有自己的獎懲表,就看機關自己對於懲處的條件.

: 我若真是想釣各位對此事件的想法而編一個故事出來
: 對我個人有任何好處嗎?明天我就會擁有超跑 美人 豪宅 跨國企業幫我賺錢嗎?
: 我潑那篇文完全是因為我不懂公務員的文化與規定 我是誠心誠意來求教的
: 對於我說的那句想知道公務員對這類事情的看法 出發點也是如此
: 就像我也沒想到還要顧慮同事的想法 是 你說我來"釣"公務員的想法 也是事實
: 只是用字遣詞有輕有重 用"惡劣釣魚文"讓我這發文者覺得太超過了我的出發點
: 還有一位推文說長官通融怎麼樣的 我也不是太了解我用"通融"這兩字有哪裡不妥
: 要不是長官通融 怎麼會等到曠職23天才下手叫他辭職???

基本上,23 天人事室都不聞問 ??

個人都認為直屬長官幾乎把自己的官運拿來保這位仁兄了.

: 另一位推文才是真的 這位長官還真是佛心來著
: 他算是我外婆那邊的親戚 但我們整個家庭就是很單純 沒辦法找到什麼民代去關說
: 就算真的保住了工作 長官以後會怎麼操他怎麼羞辱他 那都是意料中之事了

個人認為這段才會傷了長官的心呀....

曠職 23 天耶!!!

: 還不如就自己辭掉 還保有一點最後的尊嚴
: 今天跟他通過電話了 聽起來就是要準備寫辭呈 然後交接 走人
: This is the end.
: 這件事結束了 我也不會再做回應。

看能不能辦留職停薪.

先請病假,請請請....請到延長期限仍不能回來上班,就辦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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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條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留職停薪:
八、請病假已滿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延長之期限
或請公假已滿同規則第四條第五款規定之期限,仍不能銷假者。

****************

因病留停可以停 2 + 1 ,這三年期間去戒酒,或許還有生機可言.

既然考得上考試,想必有他的水準在,至於為何會酗酒,那原因
非你我可知,要不要救就看他自己吧.

至於要怎樣取得證明,就請參考原PO 自己的文章吧...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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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11-05-18
幫那位同事扛業務的人應該很幹吧
Leila avatarLeila2011-05-21
辦留停後,機關可以找約聘雇職代......
Olive avatarOlive2011-05-23
到時候被檢舉偽造文書這篇文章可不要刪喔
Necoo avatarNecoo2011-05-24
我親戚雖有酒癮工作態不佳,但不至於偽造文書.你說的偽造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5-26
應該是登載不實或使登載不實 沒有偽造文書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