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務而導致生病,該如何處理? - 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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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gvo (麵包超人)》之銘言:
: 大大安安^^

今天大過了.....

:
: 我想請教一狀況:(認真)
:
: 即甲公務員因平日工作繁重,超勞過度,積勞成疾仍在工作,

一票都這樣......
:
: 某日他得知在他工作地點馬路對面有一家醫院可提供他治療,

到處都有醫院,除非這家叫做 "老畜生中醫診所"

(還有人記得這個 CDPRO2 梗嘛? ^_^ )

:
: 他遂在工作時間內喬一時間,前去看病,在甲受不了一時沒請病假就前往,
:

事後返回工作崗位後,也當作沒消失一段時間這回事繼續工作,

也沒有照規定補請假,對吧??

簡單講:摸魚嘛!!

(說不定不只一次,而是 n 次,人事看不下去準備要動刀了....)

: 事後人事單位主觀認為他有曠職之情形,試問:甲公務員是否可事後補請病假?

因為不打算請病假,所以用摸魚看病的方式,然後事後被人事單位發現
在上班時間消失,事後也沒有做任何補請動作,直到被人事查出來,或
者看當事人都不打算補請,才會把事情翻出來.

認定不假外出或曠職有據,要被懲處了,所以才在怕吧??

: 且該如何主張其因公操勞成疾的權利?
:
阿積勞成疾大不出來,可不可以請公傷假??

: 謝謝.........

不謝,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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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確實有看病依據",反正考績會答辯時,把你的看病記錄全部攤出來
當場哭給考績委員看,說你受不了了,很有想從樓上跳下來的衝動...

搞不好說不定除了懲處免了,明天立刻調最涼最爽的課室冷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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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10-09-28
其實還有辦法啦 找有力人士~XD
Faithe avatarFaithe2010-09-28
當天看醫生掛什麼科?如果是外傷,請醫生
Kama avatarKama2010-10-01
開證明,就說上班場所受傷,順便請公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