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
因公涉訟第14條第1項規定:「輔助延聘律師之費用,........,(每案)不得超過前一
年度稽徵機關核算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之二倍」
請教「每案」的定義為何?
假設輔助費用7萬
在「同一案中」有三個被告
請問補助是
3個人共給一案的補助?共7萬
還是
3個人各給一案的補助?共21萬
因為差異很大
如果以第一個方案訴訟費會不夠
因此想和各位先進請益
謝謝
--
因公涉訟第14條第1項規定:「輔助延聘律師之費用,........,(每案)不得超過前一
年度稽徵機關核算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之二倍」
請教「每案」的定義為何?
假設輔助費用7萬
在「同一案中」有三個被告
請問補助是
3個人共給一案的補助?共7萬
還是
3個人各給一案的補助?共21萬
因為差異很大
如果以第一個方案訴訟費會不夠
因此想和各位先進請益
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