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各位以下三個最近困擾我的問題:
1.國中事務組長是不是只需要核銷"工程"類的經費?
如果是各處室自己寫計畫去申請的"設備"類經費
也是事務組長核銷嗎??
2.那若是學校要興建棒球場 計畫是誰寫呢??
是體育組 還是事務組?由需求單位寫計畫 是不是比較完善?
3.各處室超過十萬的"設備"類經費
事務組是不是也只負責採購、上網招標、共同供應契約下單
後續核銷、驗收、成果報告是不是應由各處室自己完成??
其實我也問過其他學校的事務 他們說應該只有工程類經費是他們核銷
但校長都會說老師比較不懂 幫忙做
包括各處室所需的設備 也都是事務組長寫計畫 核銷 驗收 成果報告等等
最後大家都習慣成自然 事務組長雖然哀怨 但也沒辦法
各校的作法都不太一樣 所以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感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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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中事務組長是不是只需要核銷"工程"類的經費?
如果是各處室自己寫計畫去申請的"設備"類經費
也是事務組長核銷嗎??
2.那若是學校要興建棒球場 計畫是誰寫呢??
是體育組 還是事務組?由需求單位寫計畫 是不是比較完善?
3.各處室超過十萬的"設備"類經費
事務組是不是也只負責採購、上網招標、共同供應契約下單
後續核銷、驗收、成果報告是不是應由各處室自己完成??
其實我也問過其他學校的事務 他們說應該只有工程類經費是他們核銷
但校長都會說老師比較不懂 幫忙做
包括各處室所需的設備 也都是事務組長寫計畫 核銷 驗收 成果報告等等
最後大家都習慣成自然 事務組長雖然哀怨 但也沒辦法
各校的作法都不太一樣 所以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感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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