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小弟11/4周日入住飯店,11/5周一請特休
透過四方通行飯店的預購型交易算合格
不過在11/4的加油費被視為不合格,系統顯示"休假程序未完成"
想請問11/4~11/5有一筆旅宿業,這兩天應該都是可核銷的範圍
不合格交易可否請人事補登?或是小弟對國旅卡的理解有錯?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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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四方通行飯店的預購型交易算合格
不過在11/4的加油費被視為不合格,系統顯示"休假程序未完成"
想請問11/4~11/5有一筆旅宿業,這兩天應該都是可核銷的範圍
不合格交易可否請人事補登?或是小弟對國旅卡的理解有錯?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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