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7/5(一)休假,當天有刷了兩筆旅宿業
所以7/3(六)跟7/4(日)刷特約商店,理應也可以獲得補助
前幾天列印核發補助費申請表,才發現我7/4(日)刷台北市中山區永漢書店的交易
竟然被列到不合格交易(代號601)
我和總務有上網確認,刷卡時該商店的確是特約商店有效店
總務說,一定是他們刷錯刷卡機,於是就要求我檢附發票與刷卡簽帳單
幫我做了「人工審核認可補登」,讓該筆交易成為合格交易
而我也領到了補助款。
因為我們總務很少使用人工補登,我蓋章的時候也沒有仔細檢查
事後我才發現總務鍵錯了交易日期(鍵成7/5)
連特店代號也鍵錯了,永漢書局變成誠品書局 +_+
請問...這樣會有問題嗎?
我還需要去做任何更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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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7/3(六)跟7/4(日)刷特約商店,理應也可以獲得補助
前幾天列印核發補助費申請表,才發現我7/4(日)刷台北市中山區永漢書店的交易
竟然被列到不合格交易(代號601)
我和總務有上網確認,刷卡時該商店的確是特約商店有效店
總務說,一定是他們刷錯刷卡機,於是就要求我檢附發票與刷卡簽帳單
幫我做了「人工審核認可補登」,讓該筆交易成為合格交易
而我也領到了補助款。
因為我們總務很少使用人工補登,我蓋章的時候也沒有仔細檢查
事後我才發現總務鍵錯了交易日期(鍵成7/5)
連特店代號也鍵錯了,永漢書局變成誠品書局 +_+
請問...這樣會有問題嗎?
我還需要去做任何更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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