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在有休假的情況下,國家還有給你旅遊補助,這個補助確實是額外多給的,所以他要限制
你怎麼花才可以核銷,你似乎沒辦法說什麼。所以你要爭執的是強制休假的合法性,而不
是限制怎麼花才能核銷的違法性。
二.強制休假的合法性
(一)強制休假規定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有公務員服務法授權,核其
規定未逾母法授權範圍,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二)強制休假天數僅14天,並非強制全部休假均須休畢,縱僅有14天以內休假之資淺公務
員而言,侵害亦屬輕微,且係要求於一年內請畢,應有足夠時間安排工作與假期,故亦無
違比例原則。
(三)綜上所述,強制休假係為使公務員適度休假調養身心而設,目的具正當性,且手段必
要,合法合憲,結案。
三.附記
(一)拿勞基法來對照公務員是最不智的,勞工與公務員本來就兩個體系,只要一句立法裁
量自由就打死了,那是勞動基準法,不是公務員服務基準法。
(二)大法官都肯任基於國家財政困難,可以溯及既往減少退休金了,你一點點不休假獎金
就不用想去爭合憲性吧~
結論:想辦法把14天假休完最實在,8000還能領就領,其他不想跟團就算了,反正假有休
了,旅遊補助就是額外的了
以上拙見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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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休假的情況下,國家還有給你旅遊補助,這個補助確實是額外多給的,所以他要限制
你怎麼花才可以核銷,你似乎沒辦法說什麼。所以你要爭執的是強制休假的合法性,而不
是限制怎麼花才能核銷的違法性。
二.強制休假的合法性
(一)強制休假規定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有公務員服務法授權,核其
規定未逾母法授權範圍,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二)強制休假天數僅14天,並非強制全部休假均須休畢,縱僅有14天以內休假之資淺公務
員而言,侵害亦屬輕微,且係要求於一年內請畢,應有足夠時間安排工作與假期,故亦無
違比例原則。
(三)綜上所述,強制休假係為使公務員適度休假調養身心而設,目的具正當性,且手段必
要,合法合憲,結案。
三.附記
(一)拿勞基法來對照公務員是最不智的,勞工與公務員本來就兩個體系,只要一句立法裁
量自由就打死了,那是勞動基準法,不是公務員服務基準法。
(二)大法官都肯任基於國家財政困難,可以溯及既往減少退休金了,你一點點不休假獎金
就不用想去爭合憲性吧~
結論:想辦法把14天假休完最實在,8000還能領就領,其他不想跟團就算了,反正假有休
了,旅遊補助就是額外的了
以上拙見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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