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代PO
他之前大學研所都不是念土木的~不過因為家裡事業的原因他在當時就學時
有去土木系加修考選部應考土木技師必修的那七類學科共計21學分
先援引一下考選部原文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
曾"修習"材料力學或結構行為(工程力學)或工程力學、結構學、測量學、土壤力學
工程地質、水利工程、運輸工程、橋樑工程或橋樑設計或道路橋樑、......
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
其中須包括結構學、測量學、土壤力學、工程材料,有證明文件者
有幾個問題
1.當時他去休的結構學只有結構學(一),他後來沒去修結構學(二)
請問這樣有符合規定嗎??
結構學(一)和(二)當時他去修的土木系是開成上下學期的,各三學分
2.他修滿的七科裡當時有一科沒有及格,是5X分~
照原文裡說曾"修習" 即可,所以有一定要60過嗎??
先幫朋友代謝過各位板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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